----------------------------------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标题: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机(下午发布)电设备招标中心关于2018年宁明县生态功能区县域、农村环境质量、年度目标责任制监测项目(FJ(QZ)2018008GNM)中标结果公告4月18日
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受宁明县环境保护局的委托,就“2018年宁明县生态功能区县域、农村环境质量、年度目标责任制监测项目”项目(项目编号:FJ(QZ)2018008GNM)组织采购,评标工作已经结束,中标结果如下: 《==招标投标法 第二十九条 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并书面通知招标人。补充、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来源:十环招标网==》
《==招标投标法 第三十七条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其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的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五人以上单数,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来源:十环招标网==》
一、项目信息 项目编号:FJ(QZ)2018008GNM 项目名称:2018年宁明县生态功能区县域、农村环境质量、年度目标责任制监测项目 项目联系人:曾工 联系方式: 13807718691 二、采购单位信息 采购单位名称:宁明县环境保护局 采购单位地址:宁明县城中镇兴宁大道187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黄工 13768658271 三、项目用途、简要技术要求及合同履行日期: 2018年宁明县生态功能区县域、农村环境质量、年度目标责任制监测项目 四、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南宁市纬武路165号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曾工 13807718691 五、中标信息 招标公告日期:2018年03月22日 中标日期:2018年04月17日 总中标金额:98.0 万元(人民币) 中标供应商名称、联系地址及中标金额: 《==招标投标法 第六条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其招标投标活动不受地区或者部门的限制。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法限制或者排斥本地区、本系统以外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参加投标,不得以任何方式非法干涉招标投标活动。==来源:十环网==》 序号 | 《==招标投标法 第十二条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自行办理招标事宜的,应当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备案。==来源:十环网==》 中标供应商名称 | 中标供应商联系地址 | 中标金额(万元) | | 1 | 中国检验认证集团广西有限公司 | 南宁市青秀区古城路11号3栋 | 98.000000 |
本项目招标代理费总金额:1.47 万元(人民币) 本项目招标代理费收费标准: 参照国家计委《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 评审专家名单: 昝川南(组长)、李超龙、张朋、方春、雷庆源(业主评委) 中标标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 2018年宁明县生态功能区县域、农村环境质量、年度目标责任制监测项目 六、其它补充事宜 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受宁明县环境保护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于2018年4月15日就2018年宁明县生态功能区县域、农村环境质量、年度目标责任制监测项目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现就本次招标的中标结果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及编号:2018年宁明县生态功能区县域、农村环境质量、年度目标责任制监测项目(FJ(QZ)2018008GNM) 二、采购项目简要说明: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2018年宁明县生态功能区县域、农村环境质量、年度目标责任制监测项目服务一项;如需进一步了解详细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完成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至该项目竣工验收完成约定监测期止。 三、公告媒体及日期:2018年3月22日发布于中国政府采购网、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崇左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广西招标网。 四、评标日期:2018年4月15日 评标地点:崇左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崇左市城南新区石景林路东段政务服务中心综合楼)评标室 评标委员会名单:昝川南(组长)、李超龙、张朋、方春、雷庆源(业主评委) 五、中标信息: 中标供应商名称:中国检验认证集团广西有限公司 中标供应商地址:南宁市青秀区古城路11号3栋 中标金额:玖拾捌万元整(¥ 980000元) 主要中标标的:(详见附件)。 六、联系事项: 1.采购人名称:宁明县环境保护局 地址:宁明县城中镇兴宁大道187号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黄工 13768658271 2.采购代理机构: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 地址:南宁市纬武路165号 项目联系人:曾工 联系电话: 13807718691 3.监督部门:宁明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电话:0771-8636488 七、中标结果公告期限:自中标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一个工作日。 供应商认为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 附:1.公开招标文件 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 2018年4月17日
来源:广西宁明县环境保护局
------------------------------------招标信息结束----------------------------
标签: 中标 项目 招标 广西 崇左
上一篇: 沂水县广播电视台应急村村响系(中午公告)统建设项目和摄录编设备采购项目成交公示4月18日
下一篇: 返回列表
本站网址:
-------------------------------------友情提示:--------------------------------
注意:本站点所有信息全部免费浏览,来源于广西宁明县环境保护局地政府采购网站,本站不做任何修改以及联系方式屏蔽,其真实性需要使用者自己确认,十环网2018中标所有信息均为免费公开查询,不承担任何商业责任!如果2018中标有涉及到虚假和隐私信息,需要删除的请使用以下方式联系我们,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更正或删除信息请发邮件:59922383@qq.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