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投标法 第三十条 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载明的项目实际情况,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的,应当在投标文件中载明。==来源:十环网==》
淄博市张店区人民法院办公网络升级、智能一卡通系统及移动党建平台建设项目成交公告 《==招标投标法 第四十六条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来源:十环招标网==》
一、采购项目名称:淄博市张店区人民法院办公网络升级、智能一卡通系统及移动党建平台建设项目 《==招标投标法 第四十五条中标通知书对招标人和中标人具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招标人改变中标结果的,或者中标人放弃中标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来源:十环招标网==》
二、采购项目编号:ZDDY2018002 三、采购公示发布日期:2018年4月9日 四、成交日期:2018年4月19日 五、采购方式:单一来源采购 六、成交情况: 《==招标投标法 第五十三条 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的,投标人以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的,中标无效,处中标项目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来源:十环网==》
采购内容 | 供应商名称 | 地 址 | 成交金额 | 淄博市张店区人民法院办公网络升级、智能一卡通系统及移动党建平台建设项目 |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山东有限公司淄博分公司 | 山东省淄博市张店区华光路139号 | 大写:叁拾柒万玖仟元整 小写:¥379000.00元 |
七、采购小组成员名单:安冰、刘晓亮、刘展 八、联系方式 1、采购人:淄博市张店区人民法院 地址:淄博市张店区 联系人:王科长 联系方式:1853321570 2、采购代理机构:山东齐鲁工程审计监理有限公司 地址:淄博市张店区金晶大道与人民路路口东100米路北 联系人:徐女士 联系方式:18562367686,0533-3811252 邮箱:sdqlzb2012@163.com 发 布 人: 山东齐鲁工程审计监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 2018 年4月1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