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标题:聊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聊城高新区杭州路人行道工程、华山(第二次)路交通及照明工程(二标段)中标公告4月21日
聊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聊城高新区杭州路人行道工程、华山路交通及照明工程(二标段)中标公告 《==招标投标法 第六十条 中标人不履行与招标人订立的合同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履约保证金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没有提交履约保证金的,应当对招标人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来源:十环招标网==》
一、采购项目名称:聊城高新区杭州路人行道工程、华山路交通及照明工程(二标段) 《==招标投标法 第三十二条 投标人不得与招标人串通投标,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的合法权益。==来源:十环招标网==》
二、采购项目编号:DYGK2018-010-GXQ 三、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18年3月29日 四、开标日期:2018年4月20日14:30:00 五、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六、中标情况: 《==招标投标法 第三十七条 与投标人有利害关系的人不得进入相关项目的评标委员会;已经进入的应当更换。评标委员会成员的名单在中标结果确定前应当保密。==来源:十环网==》
标段 | 《==招标投标法 第四十一条 中标人的投标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之一:(一)能够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综合评价标准;(二)能够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并且经评审的投标价格最低;但是投标价格低于成本的除外。==来源:十环网==》
中标人名称 | 地 址 | 中标金额 | 二 | 山东佳华腾龙建设有限公司 | 山东省聊城市东昌府区东昌西路2号国际商务港610室 | 91.310468万元 |
备注:收费标准按国家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件工程类收费标准计取,由中标人支付。 七、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徐涛、冯文强、丁敬荣、金鹏、吕福军 八、评标委员会评标结果: 1、山东佳华腾龙建设有限公司(91.18、89.78、91.28、90.48、91.18) 2、山东山工建设有限公司(84.58、83.58、85.38、84.38、84.88) 3、聊城大元建设有限公司(82.06、82.66、82.16、81.76、82.26) 4、聊城海源路桥市政建设有限公司(79.51、79.81、80.11、79.91、79.81) 九、联系方式 1、招标人:聊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聊城市黄河路32号 联系人:董先生 联系方式:0635—8507105 2、采购代理机构:山东东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山东省聊城市高新区九洲长江路111号4号办公楼(长江路与中华路口,东500米路北) 联 系 人:张莹 朱秀杰 联系方式:0635-2992305 2018年4月20日
来源:山东聊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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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聊城 中标 工程 招标 山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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