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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贵港市市政管理局贵港市高速铁路客运站站前广场二期工程施工图审查服务中标[上午发布]公告4月26日
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受贵港市市政管理局的委托,就“贵港市高速铁路客运站站前广场二期工程施工图审查服务”项目(项目编号:GGZC2018-G3-01307-DH-093)组织采购,评标工作已经结束,中标结果如下: 《==招标投标法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招标投标活动,适用本法。==来源:十环招标网==》
《==招标投标法 第四十一条 中标人的投标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之一:(一)能够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综合评价标准;(二)能够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并且经评审的投标价格最低;但是投标价格低于成本的除外。==来源:十环招标网==》
一、项目信息 项目编号:GGZC2018-G3-01307-DH-093 项目名称:贵港市高速铁路客运站站前广场二期工程施工图审查服务 项目联系人:陆先生 联系方式:0775-4569097 二、采购单位信息 采购单位名称:贵港市市政管理局 采购单位地址:0775-4571846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林工 三、项目用途、简要技术要求及合同履行日期: 见附件 四、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贵港市联邦国际第1幢B座1606号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陆先生、0775-4569097 五、中标信息 招标公告日期:2018年04月03日 中标日期:2018年04月10日 总中标金额:78.9321 万元(人民币) 中标供应商名称、联系地址及中标金额: 《==招标投标法 第六十七条 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贷款、援助资金的项目进行招标,贷款方、资金提供方对招标投标的具体条件和程序有不同规定的,可以适用其规定,但违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社会公共利益的除外。==来源:十环网==》 序号 | 《==招标投标法 第四十七条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应当自确定中标人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提交招标投标情况的书面报告。==来源:十环网==》 中标供应商名称 | 中标供应商联系地址 | 中标金额(万元) | | 1 | 南宁葛东规划建筑设计咨询有限公司 | 广西南宁市东葛路30号 | 78.932100 |
本项目招标代理费总金额:1.2 万元(人民币) 本项目招标代理费收费标准: 按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 》发改价格〔2015〕299号的通知”规定标准收取。 评审专家名单: 卜俊雄、闭瑞华、黎战飞、殷红、李志忠 中标标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 见附件 六、其它补充事宜
来源:广西贵港市市政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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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中标 项目 工程 招标 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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