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标题:宁波市北仑区霞浦街道社区卫生服(第一次)务中心食堂外包项目的采购结果公告4月27日
宁波市北仑区霞浦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食堂外包项目 《==招标投标法 第六章 责任 第四十九条 对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有资金的项目,可以暂停项目执行或者暂停资金拨付;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来源:十环招标网==》
采购结果公告 《==招标投标法 第二十七条 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来源:十环招标网==》
发布日期:2018年4月26日 公告期限:2018年4月26日至2018年4月27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其他有关办法,宁波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就宁波市北仑区霞浦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食堂外包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经过评标委员会评审,现将招标结果公告如下: 一、采购编号:NBITC-20181261G-BL010 二、项目名称:宁波市北仑区霞浦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食堂外包项目 三、采购公告日期:2018年4月4日 四、定标日期:2018年4月26日 五、中标内容: 《==招标投标法 第三十七条 与投标人有利害关系的人不得进入相关项目的评标委员会;已经进入的应当更换。评标委员会成员的名单在中标结果确定前应当保密。==来源:十环网==》
子包号 | 《==招标投标法 第三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下列工程建设项目包括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必须进行招标:==来源:十环网==》
服务名称 | 规格型号 | 服务年限 | 单价 (元/年) | 中标供应商名称 | 中标供应商地址 | 中标金额 (元/3年) | 1 | 食堂外包 | / | 三年 | 345516.00 |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梅味轩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 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梅山盐场1号办公楼四号136室 | 1036548.00 |
具体服务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六、评审专家名单:翁永才、邹祥法、罗国芳、祁晓光 七、其他事项:供应商对采购结果有质疑的,须在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 八、代理费用收费标准及金额:见采购文件规定的收费标准,1.5292万元(人民币)。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宁波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江北区环城北路西段207弄19号世茂茂悦商业中心1号楼八楼 联系人:韩洋、徐徕 联系电话:0574-87307605 采购人:宁波市北仑区霞浦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地址:宁波市北仑区霞浦街道霞浦中路195号 联系人:韩先生 联系电话:0574-86904339 招标文件1261_2018426162530.doc
来源:浙江宁波市北仑区霞浦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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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项目 霞浦 中标 外包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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