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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云之龙招标集团有限公司博白县水鸣镇新和村草风颈非法沥青厂遗留危险废物处置项目BBZFC(上午发布)G-2018-063中标结果公告4月27日
广西云龙招标集团有限公司受博白县环境保护局的委托,就“博白县水鸣镇新和村草风颈非法沥青厂遗留危险废物处置项目”项目(项目编号:BBZFCG-2018-063)组织采购,评标工作已经结束,中标结果如下: 《==招标投标法 第五十三条 情节严重的,取消其一年至二年内参加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投标资格并予以公告,直至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来源:十环招标网==》
《==招标投标法 第52条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招标人向他人透露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的名称、数量或者可能影响公平竞争的有关招标投标的其他情况的,或者泄露标底的,给予警告,可以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来源:十环招标网==》
一、项目信息 项目编号:BBZFCG-2018-063 项目名称:博白县水鸣镇新和村草风颈非法沥青厂遗留危险废物处置项目 项目联系人:莫艳梅 覃旭权 联系方式:0775-2690161、2690131 二、采购单位信息 采购单位名称:博白县环境保护局 采购单位地址:博白县博白镇锦绣东路政务中心八楼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凌文博 0775-8332510 三、项目用途、简要技术要求及合同履行日期: 云之龙招标集团有限公司(原广西云龙招标集团有限公司)受博白县环境保护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于2018年4月24日就博白县水鸣镇新和村草风颈非法沥青厂遗留危险废物处置项目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现就本次招标的中标结果公告如下: 采购项目名称及编号:博白县水鸣镇新和村草风颈非法沥青厂遗留危险废物处置项目BBZFCG-2018-063(YLYLG20184002-BB)二、采购项目简要说明: 《==招标投标法 第三十六条 开标时,由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也可以由招标人委托的公证机构检查并公证;经确认无误后,由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和投标文件的其他主要内容。==来源:十环网==》
序号 | 《==招标投标法 第五十三条 情节严重的,取消其一年至二年内参加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投标资格并予以公告,直至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来源:十环网==》
服务名称 | 数量 | 项目基本概况 | 1 | 博白县水鸣镇新和村草风颈非法沥青厂遗留危险废物处置项目 | 1项 | 为了减轻危险废物及渗出酸性液对周边环境及南流江水域的污染风险,现对博白县水鸣镇新和村草风颈非法沥青厂遗留危险废物进行应急处置,其中废弃沥青夹杂物1880m³,含酸废水250m³,修复面积约1000㎡。 |
如需进一步了解详细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日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100天内。 三、公告媒体及日期: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www.gxzfcg.gov.cn),2018年4月2日。 四、评标日期:2018年4月24日 评标地点:博白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博白县博白镇锦绣东路,博白县政务服务中心六楼) 评标委员会名单:卢燕菊、李振辉、王诗亮、吕集尔、朱国强 五、定标日期:2018年4月25日 六、中标信息: 1.中标供应商名称:惠州TCL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2.中标供应商地址:惠州市仲恺高新区惠环街道办事处西坑工业区 3.中标金额:人民币肆佰捌拾万元整(¥4800000.00) 4.中标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 服务名称 | 数量 | 质量要求 | 单价(元) | 博白县水鸣镇新和村草风颈非法沥青厂遗留危险废物处置项目 | 1项 | 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政策和现行技术规范、规程要求 | 4800000.00 | | 成果交付时间:自签订合同之日起100天内。交付地点:广西博白县采购人指定地点。 |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本项目的代理服务费按第42.2款规定的(服务类)标准采用差额定率累进计费方式计算,由中标人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 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人民币肆万伍仟肆佰元整(¥45400.00) 七、联系事项: 1.采购人联系信息:博白县环境保护局 地址:博白县博白镇锦绣东路政务中心八楼 联系人及电话: 凌文博,0775-8332510; 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云之龙招标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广西玉林市双拥路39号东盛大厦17楼云之龙招标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联系人:莫艳梅、覃旭权,联系电话:0775-2690131、2690161 3.监督部门:博白县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 0775-8331612 八、中标结果公告期限:自中标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一个工作日。 供应商认为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博白县环境保护局或受托代理机构云之龙招标集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 附:1、 公开招标文件 云之龙招标集团有限公司 2018年4月26日 四、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广西云龙招标集团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广西玉林市双拥路39号东盛大厦17楼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莫艳梅 覃旭权0775-2690161、2690131 五、中标信息 招标公告日期:2018年04月02日 中标日期:2018年04月26日 总中标金额:480.0 万元(人民币) 中标供应商名称、联系地址及中标金额: 详见公告正文 本项目招标代理费总金额:4.54 万元(人民币) 本项目招标代理费收费标准: 本项目的代理服务费按第42.2款规定的(服务类)标准采用差额定率累进计费方式计算,由中标人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 评审专家名单: 详见公告正文 中标标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 详见公告正文 六、其它补充事宜
来源:广西博白县环境保护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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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中标 项目 招标 广西 云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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