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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灵武市委组织部干部人事档案数字化项目中标(肆月)公示5月4日
宁夏昊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中国共产党灵武市委员会组织部的委托,就“灵武市委组织部干部人事档案数字化项目”项目(项目编号:NXHS-【政采】-2018006)组织采购,评标工作已经结束,中标结果如下: 《==招标投标法 第三十二条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报价,不得排挤其他投标人的公平竞争,损害招标人或者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来源:十环招标网==》
《==招标投标法 第十六条 招标人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的,应当发布招标公告。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招标公告,应当通过国家指定的报刊、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介发布。==来源:十环招标网==》
一、项目信息 项目编号:NXHS-【政采】-2018006 项目名称:灵武市委组织部干部人事档案数字化项目 项目联系人:宋娜 联系方式:0951-7630709 二、采购单位信息 采购单位名称:中国共产党灵武市委员会组织部 采购单位地址:灵武市灵州大道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姜岸方 电话:0951-4030403 三、项目用途、简要技术要求及合同履行日期: 项目用途:本项目主要用于灵武市委组织部干部人事档案数字化项目建设 合同履行日期:合同签字日后150日交货(或交工) 四、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宁夏昊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宁夏银川市金凤区北京中路银川房地产大厦主楼2525室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宋娜 电话: 0951-7630709 五、中标信息 招标公告日期:2018年04月12日 中标日期:2018年05月03日 总中标金额:61.13 万元(人民币) 中标供应商名称、联系地址及中标金额: 《==招标投标法 第六十四条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违反本法规定,中标无效的,应当依照本法规定的中标条件从其余投标人中重新确定中标人或者依照本法重新进行招标。==来源:十环网==》 序号 | 《==招标投标法 第十八条 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不得对潜在投标人实行歧视待遇。==来源:十环网==》 中标供应商名称 | 中标供应商联系地址 | 中标金额(万元) | | 1 | 宁夏璞石信息技术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 宁夏银川市金凤区亲水大街万达中心A座1104室 | 61.130000 |
本项目招标代理费总金额:0.917 万元(人民币) 本项目招标代理费收费标准: 中标服务费收费标准:按照国家计委颁布的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2002]1980号)和国家发改委办公厅颁布的国家发改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的规定标准收取中标服务费。 评审专家名单: 邱洪流、汪亦红、徐一多、张蕾、杨洁 中标标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 中标标的名称:灵武市委组织部干部人事档案数字化项目 规格型号、数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六、其它补充事宜
来源:宁夏中国共产党灵武市委员会组织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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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中标 项目 招标 宁夏 灵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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