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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天桥区机关事务管理局政府机关食堂烟道改造项目成交(首次)公告5月4日

时间:2018-05-04 15:20  十环招标网 整理     作者:济南市天桥区机关事务管理局

该信息在十环招标网档案:
所在栏目:2018中标
十环招标网信息编号:196973
十环招标网转载自:山东济南市天桥区机关事务管理局 发布关于:济南市天桥区机关事务管理局政府机关食堂烟道改造项目成交(首次)公告5月4日的信息
来源:山东济南市天桥区机关事务管理局
2018中标信息阅读方式:免费


招标公告信息说明
以下招标公告信息由:
济南市天桥区机关事务管理局机构发布,
从2018中标正文以下信息本站不做任何修改.

----------------------------------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标题:济南市天桥区机关事务管理局政府机关食堂烟道改造项目成交(首次)公告5月4日

济南市天桥区机关事务管理局政府机关食堂烟道改造项目成交公告


《==招标投标法 第五十三条 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单位罚款数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来源:十环招标网==》

一、采购人名称:济南市天桥区机关事务管理局


《==招标投标法 第三十一条 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能力;国家有关规定或者招标文件对投标人资格条件有规定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规定的相应资格条件。==来源:十环招标网==》

二、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山东康宁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济南市天桥区无影山中路美林大厦东塔1207室

三、招标项目名称、编号、主要内容:

 项目名称:济南市天桥区机关事务政府机关食堂烟道改造项目

项目编号:TQKNXJ-2018-23

主要内容:济南市天桥区机关事务政府机关食堂烟道改造项目(详见询价文件)。

四、公告日期:2018年4月26日

递交报价日期:2018年5月3日

五、成交单位及成交金额:


《==招标投标法 第五十三条 情节严重的,取消其一年至二年内参加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投标资格并予以公告,直至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来源:十环网==》

成交单位名称


《==招标投标法 第六十四条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违反本法规定,中标无效的,应当依照本法规定的中标条件从其余投标人中重新确定中标人或者依照本法重新进行招标。==来源:十环网==》

成交金额(元)

山东迅晟贸易有限公司

47160

六、采购人:济南市天桥区机关事务管理局

联系人:刘主任 联系方式:0531-85872623

采购代理机构:山东康宁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济南市天桥区无影山中路美林大厦东塔1207室

联系人:刘经理 联系方式:0531—58782177

发布人:山东康宁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8年5月4日


来源:山东济南市天桥区机关事务管理局  


------------------------------------招标信息结束----------------------------

标签: 项目   山东   中标   招标   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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