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标题: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关于荣顾.书(中午公告)香门第北侧道路(二期工程)(项目编号:QXCG2018G013/GS(6)2018026GNN)评标结果公示5月5日
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受广西南宁晟宁资产经营投资有限公司的委托,就“荣顾.书香门第北侧道路(二期工程)施工”项目(项目编号:QXCG2018G013/GS(6)2018026GNN)组织采购,评标工作已经结束,中标结果如下: 《==招标投标法 第六条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其招标投标活动不受地区或者部门的限制。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法限制或者排斥本地区、本系统以外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参加投标,不得以任何方式非法干涉招标投标活动。==来源:十环招标网==》
《==招标投标法 第十九条 国家对招标项目的技术、标准有规定的,招标人应当按照其规定在招标文件中提出相应要求。==来源:十环招标网==》
一、项目信息 项目编号:QXCG2018G013/GS(6)2018026GNN 项目名称:荣顾.书香门第北侧道路(二期工程)施工 项目联系人:严卫红 联系方式:0711-2848900 二、采购单位信息 采购单位名称:广西南宁晟宁资产经营投资有限公司 采购单位地址: 广西南宁市青秀区悦宾路1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孙斌 0771-5652485 三、项目用途、简要技术要求及合同履行日期: 荣顾.书香门第北侧道路(二期工程) 四、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南宁市青秀区纬武路165号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严卫红0711-2848900 五、中标信息 招标公告日期:2018年03月22日 中标日期:2018年05月04日 总中标金额:2093.647512 万元(人民币) 中标供应商名称、联系地址及中标金额: 第一中标候选人:广西瑞宏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元):¥20936475.12 投标人地址:南宁市青秀区会展南路6号服务楼西侧二楼 本项目招标代理费总金额:8.3022 万元(人民币) 本项目招标代理费收费标准: 参照国家计委《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文)规定收费标准下浮20%计取(不含 税)。中标人领取通知书的同时,一次性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 评审专家名单: - 中标标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 荣顾.书香门第北侧道路(二期工程) 六、其它补充事宜 项目名称:荣顾.书香门第北侧道路(二期工程) 招标类别:施工类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招标单位:广西南宁晟宁资产经营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 建设规模:新建一条城市市政支路,道路全长742.246米,红线宽16米,设计速度为30km/h,横断面布置为单幅路形式,双向两车道,道路全线采用沥青混凝土路面结构。 首次招标公告时间:2018年3月22日至2018年4月2日 开标时间:2018年4月28日 公示开始时间:2018年5月4日 公示截止时间:2018年5月8日 中标候选人情况: 第一中标候选人:广西瑞宏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元):¥20936475.12 项目经理:牙宁 (注册编号:桂245101221875) 安全员:高海浪 (证书号:0103114576) 工 期:275日历天 质量等级:达到国家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投标人地址:南宁市青秀区会展南路6号服务楼西侧二楼 第二中标候选人:广西圣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元):¥20955923.64 项目经理:李丽红(注册编号:桂245121225886) 安全员:何荣艳(证书号:05021000157) 工 期: 275日历天 质量等级:达到国家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投标人地址:北海市西南大道中安小区B幢1号502房 第三中标候选人:广西城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元):¥20907251.82 项目经理:林武(注册编号:桂245121224027) 安全员:林莉(证书号:01031013351) 工 期:275日历天 质量等级:达到国家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投标人地址:北流市北流镇一环北路 0103号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同时在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ztb.gxi.gov.cn、南宁市公共资源招标网http://www.nnggzy.net、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www.gxzfcg.gov.cn、南宁政府采购网www.purchase.gov.cn、广西招标网上发布。 若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对项目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若认为招标人答复内容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或权益受到侵害的,请在公示开始日起10日内向投诉受理部门提交书面投诉书,逾期不予受理。 投诉受理部门: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监督电话:0771-2848900) 招标单位:广西南宁晟宁资产经营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 2018年5月4日
来源:广西广西南宁晟宁资产经营投资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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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招标 中标 项目 道路 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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