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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德市蕉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蕉城区政府大院(上午公告)后院立体停车位项目中标公告5月5日

时间:2018-05-05 06:42  十环招标网 整理     作者:宁德市蕉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该信息在十环招标网档案:
所在栏目:2018中标
十环招标网信息编号:197678
十环招标网转载自:福建宁德市蕉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关于:宁德市蕉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蕉城区政府大院(上午公告)后院立体停车位项目中标公告5月5日的信息
来源:福建宁德市蕉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中标信息阅读方式:免费


招标公告信息说明
以下招标公告信息由:
宁德市蕉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机构发布,
从2018中标正文以下信息本站不做任何修改.

----------------------------------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标题:宁德市蕉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蕉城区政府大院(上午公告)后院立体停车位项目中标公告5月5日

  福建省天海招标有限公司受宁德市蕉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的委托,就“蕉城区政府大院后院立体停车位项目”项目(项目编号:[350902]FJTH[GK]2018016)组织采购,评标工作已经结束,中标结果如下:


《==招标投标法 第六十一条 本章规定的行政处罚,由国务院规定的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决定。本法已对实施行政处罚的机关作出规定的除外。==来源:十环招标网==》


《==招标投标法 第三十六条 开标时,由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也可以由招标人委托的公证机构检查并公证;经确认无误后,由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和投标文件的其他主要内容。==来源:十环招标网==》

一、项目信息

项目编号:[350902]FJTH[GK]2018016

项目名称:蕉城区政府大院后院立体停车位项目

项目联系人:郑先生

联系方式:0593-2067555

二、采购单位信息

采购单位名称:宁德市蕉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采购单位地址:蕉城区815中路7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翁先生 ? 18650536556

三、项目用途、简要技术要求及合同履行日期:

包1


《==招标投标法 第四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化整为零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规避招标。==来源:十环网==》

合同包


《==招标投标法 第五十四条 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取消其一年至三年内参加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投标资格并予以公告,直至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来源:十环网==》

品目号

品目名称

品牌

规格型号

数量

单价

总价

1

1-1

机械立体停车设备

广东三浦

三浦、PSH-5

1

3300000元

3300000元

服务要求或标的的基本概况

详见投标文件

中标供应商名称

广东三浦车库股份有限公司

中标供应商地址

肇庆高新区临江工业园滨江大道兴隆三路

中标金额

3300000.00元

 

四、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福建省天海招标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湖东路99号标力大厦12层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郑先生 0593-2067555

五、中标信息

招标公告日期:2018年04月12日

中标日期:2018年05月04日

总中标金额:330.0 万元(人民币)

中标供应商名称、联系地址及中标金额:

包1

合同包

品目号

品目名称

品牌

规格型号

数量

单价

总价

1

1-1

机械立体停车设备

广东三浦

三浦、PSH-5

1

3300000元

3300000元

服务要求或标的的基本概况

详见投标文件

中标供应商名称

广东三浦车库股份有限公司

中标供应商地址

肇庆高新区临江工业园滨江大道兴隆三路

中标金额

3300000.00元

 

本项目招标代理费总金额:4.03 万元(人民币)

本项目招标代理费收费标准:

100万元以下按中标总金额的1.5%收取,100万元~500万元,按中标总金额的1.1 %收取;500万元~1000万元,按中标总金额的0.8%收取;1000万元~5000万元,按中标总金额的0.5%收取;5000万元~10000万元,按中标总金额的0.25%收取;10000万元~100000万元,按中标总金额的0.05%收取;100000万元以上,按中标总金额的0.01%收取;服务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

评审专家名单:

采购人代表:岳斌 (包1)评审专家:缪友谨,林原在,刘卫兴,兰 晶

中标标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

蕉城区政府大院后院立体停车位项目

六、其它补充事宜

公告期限为本公告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其中投标人“浙江天马停车设备有限公司”技术部分分值达不到招标文件设定的技术部分总分50%(含),按招标文件符合性审查要求,视为无效投标处理;投标人“广东明和智能设备有限公司”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且未在评标现场规定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按招标文件要求,按投标无效处理。其余投标人资格性及符合性均通过审查。


来源:福建宁德市蕉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招标信息结束----------------------------

标签: 中标   项目   政府   广东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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