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标题:中山市医疗机构医疗责任保险统保服务招标项(中午发布)目中标候选人公示5月8日
海之特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中山分公司受江泰保险经纪股份有限公司广东营业部的委托,就“中山市医疗机构医疗责任保险统保服务招标项目”项目(项目编号:HZTCG20171109G2)组织采购,评标工作已经结束,中标结果如下: 《==招标投标法 第三十一条 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能力;国家有关规定或者招标文件对投标人资格条件有规定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规定的相应资格条件。==来源:十环招标网==》
《==招标投标法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招标投标活动,适用本法。==来源:十环招标网==》
一、项目信息 项目编号:HZTCG20171109G2 项目名称:中山市医疗机构医疗责任保险统保服务招标项目 项目联系人:张小姐 联系方式:0760-88889107 二、采购单位信息 采购单位名称:江泰保险经纪股份有限公司广东营业部 采购单位地址:广州市越秀区环市东路334号市政中环大厦11层整层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陈先生 020-83717277-816 三、项目用途、简要技术要求及合同履行日期: 中山市医疗机构医疗责任保险统保服务招标项目 四、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海之特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中山分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中山市石岐区东明北路18号206卡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张小姐 0760-88889107 五、中标信息 招标公告日期:2018年04月13日 中标日期:2018年05月07日 总中标金额:0.0 万元(人民币) 中标供应商名称、联系地址及中标金额: 《==招标投标法 第六十条 中标人不按照与招标人订立的合同履行义务,情节较为严重的,取消其二年至五年内参加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投标资格并予以公告,直至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不适用前两款规定。==来源:十环网==》 序号 | 《==招标投标法 第六十六条 涉及国家安全、国家秘密、抢险救灾或者属于利用扶贫资金实行以工代赈、需要使用农民工等特殊情况,不适宜进行招标的项目,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可以不进行招标。==来源:十环网==》 中标供应商名称 | 中标供应商联系地址 | 中标金额(万元) | | 1 |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市分公司(首席承保人) | 中山市东区博爱五路50号 | 0.000000 | | 2 | 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山中心支公司(共保人) | 中山市岐关西路11号、歧关西路13号二层商铺、歧关西路13号之二卡底层商铺 | 0.000000 | | 3 | 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山中心支公司(共保人) | 中山市东区起湾南道88号(紫马岭公园西门南侧)二、三、四、五层 | 0.000000 | | 4 | 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山中心支公司(共保人) | 广东省中山市博爱六路大鳌溪商业楼第3栋第7层701-710室、第8层801、803、806、808、809、816室 | 0.000000 | | 5 | 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山中心支公司(共保人) | 中山市东区中山四路43号 | 0.000000 | | 6 | 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山中心支公司(共保人) | 中山市东区竹苑路102号证券大厦三楼315室、四楼 | 0.000000 |
本项目招标代理费总金额:2.25 万元(人民币) 本项目招标代理费收费标准: 按招标文件要求 评审专家名单: / 中标标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 中山市医疗机构医疗责任保险统保服务招标项目 六、其它补充事宜 1、公示结束时间:2018年 5 月 10 日 2、评标情况: (1)评审信息: 1)评审时间:2018年5月4日 2)本项目至投标截止时间递交投标文件的供应商 6 家,分别是: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市分公司、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山中心支公司、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山中心支公司、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山中心支公司、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山中心支公司、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山中心支公司。 3)本项目采用 综合评分法 ,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方法、步骤、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按照综合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前6名为第一中标候选人。 (2)中标候选人基本情况: 1)第一中标候选人名称: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市分公司(首席承保人) 合同下浮率:1%。 合同期限:三年。 2)第一中标候选人名称: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山中心支公司(共保人) 合同下浮率:1%。 合同期限:三年。 3)第一中标候选人名称: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山中心支公司(共保人) 合同下浮率:1%。 合同期限:三年。 4)第一中标候选人名称: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山中心支公司(共保人) 合同下浮率:1%。 合同期限:三年。 5)第一中标候选人名称: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山中心支公司(共保人) 合同下浮率:1%。 合同期限:三年。 6)第一中标候选人名称: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山中心支公司(共保人) 合同下浮率:1%。 合同期限:三年。 (3)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第一中标候选人(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市分公司、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山中心支公司、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山中心支公司、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山中心支公司、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山中心支公司、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山中心支公司):符合。 3、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公示期为三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按招标文件(详见第三部分投标人须知中“异议”内容)及相关规定提出。 异议受理机构名称:海之特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中山分公司 异议受理机构地址:中山市石岐区东明北路18号206卡 异议受理联系人:郑小姐 异议受理机构电话:0760-88889107 采购人和评审专家的推荐意见(采用书面推荐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的需填): /
来源:广东江泰保险经纪股份有限公司广东营业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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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中山 中标 项目 招标 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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