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标题:广西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关于西江流域左江崇左市城区河段防洪综合治理工程左江沿岸道路工(下午发布)程一期(壶滨路)工程施工监理(0633-1860226F2287)中标候选人公示5月10日
广西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受崇左市壶城棚户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的委托,就“西江流域左江崇左市城区河段防洪综合治理工程左江沿岸道路工程一期(壶滨路)施工监理”项目(项目编号:0633-1860226F2287)组织采购,评标工作已经结束,中标结果如下: 《==招标投标法 第五十八条 中标人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的,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转让给他人的,违反本法规定将中标项目的部分主体、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的,或者分包人再次分包的,转让、分包无效,处转让、分包项目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来源:十环招标网==》
《==招标投标法 第四十八条 中标人应当就分包项目向招标人负责,接受分包的人就分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来源:十环招标网==》
一、项目信息 项目编号:0633-1860226F2287 项目名称:西江流域左江崇左市城区河段防洪综合治理工程左江沿岸道路工程一期(壶滨路)施工监理 项目联系人:吴洛筱 联系方式:0771-7969875 二、采购单位信息 采购单位名称:崇左市壶城棚户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采购单位地址:崇左市园区西路东侧棚户区(一期)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吴洛筱0771-7969875 三、项目用途、简要技术要求及合同履行日期: 《==招标投标法 第五十六条对有所列违法行为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取消担任评标委员会成员的资格,不得再参加任何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来源:十环网==》
监理服务期 | 《==招标投标法 第六十四条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违反本法规定,中标无效的,应当依照本法规定的中标条件从其余投标人中重新确定中标人或者依照本法重新进行招标。==来源:十环网==》
180日历天 | 质量标准 | 符合国家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 四、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广西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0771-7911517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梁工、邓工 五、中标信息 招标公告日期:2018年04月10日 中标日期:2018年05月09日 总中标金额:0.0 万元(人民币) 中标供应商名称、联系地址及中标金额: | 序号 | 中标供应商名称 | 中标供应商联系地址 | 中标金额(万元) | | 1 | 广西大通建设监理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 南宁市科园大道33号盛世龙腾A座十三楼 | 0.000000 | | 2 | 贵州三维工程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 贵州省贵阳市国家高新区金阳科技产业园创业大厦B718室 | 0.000000 | | 3 | 山东德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芝罘区北马路75号7楼 | 0.000000 |
本项目招标代理费总金额:0.0 万元(人民币) 本项目招标代理费收费标准: 无 评审专家名单: 施华超、黄建红、赵宣福、熊玮、黄有逞 中标标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 建设规模 | 道路等级为城市支路,路线全长1864.145m,含三段道路,分别是壶滨路北段(红线宽24m,路长300m)、壶滨路中段(红线宽12m,路长984.341m)、壶滨路南段(红线宽24m,路长579.804m),设计速度30km/m。 | 六、其它补充事宜 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名称 | 西江流域左江崇左市城区河段防洪综合治理工程左江沿岸道路工程一期(壶滨路)工程施工监理 | 项目招标编号 | 0633-1860226F2287 | 招标人 | 崇左市壶城棚户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 建设单位 | 崇左市壶城棚户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 招标类别 | ?委托招标 □自行招标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邀请招标 | 招标代理机构 | 广西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 建设规模 | 道路等级为城市支路,路线全长1864.145m,含三段道路,分别是壶滨路北段(红线宽24m,路长300m)、壶滨路中段(红线宽12m,路长984.341m)、壶滨路南段(红线宽24m,路长579.804m),设计速度30km/m。 | 开标时间 | 2018年05月03日 | 开标地点 | 崇左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公示开始时间 | 2018年05月10日 | 公示截止时间 | 2018年 05 月 14日 | 预中标人 | 广西大通建设监理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 中标候选人情况 | 第一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广西大通建设监理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 费率报价 | 1.54% | 投标报价 | \ | 监理服务期 | 180日历天 | 质量标准 | 符合国家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 总监理工程师 | 黄继英(注册编号:45004307) | 第二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贵州三维工程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 费率报价 | 1.538% | 投标报价 | \ | 监理服务期 | 180日历天 | 质量标准 | 符合国家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 总监理工程师 | 唐朝斌(注册编号:45004310) | 第三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山东德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费率报价 | 1.541% | 投标报价 | \ | 监理服务期 | 180日历天 | 质量标准 | 符合国家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 总监理工程师 | 汤艳红(注册编号:37015493) | 被否决投标的投标人名称、否决原因及依据 | 无 | 公示媒介 | 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www.gxzfcg.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ztb.gxi.gov.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崇左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www.czjyzx.gov.cn)。 | 质疑和投诉 | 若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项目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若招标人拒不答复或认为招标人答复内容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或认为权益受到侵害的,请在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投诉受理部门提交书面投诉书,逾期不予受理。若招标人对项目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开始日起10日内直接向投诉受理部门提交书面投诉书。 | 投诉受理部门 | 崇左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 投诉受理电话 | 0771-7835962 | 本表一式5份:招标人2份、招标代理机构1份、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1份、交易中心1份。 采购人和评审专家的推荐意见(采用书面推荐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的需填): 详见公告
来源:广西崇左市壶城棚户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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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中标 招标 项目 崇左 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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