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投标法 第二十一条 招标人根据招标项目的具体情况,可以组织潜在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来源:十环网==》
|
《==招标投标法 第三条(一)大型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项目;==来源:十环网==》 ( 成交结果的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
|
| 一、采购项目名称:区城管局彩虹桥亮化项目 |
| 二、采购项目编号:SNCG2018000047 |
| 三、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18年5月9日 |
| 四、成交日期:2018年5月14日 |
| 五、采购方式:单一来源 |
六、成交情况:
| 包号 | 采购内容 | 供应商名称 | 地址 | 成交金额 | | 第一包 | 区城管局彩虹桥亮化工程 | 中国建筑一局(集团)有限公司 | 北京市丰台区西四环南路52号 | 157.804811万元 |
|
| 主要中标(成交)标的信息:(包含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或标的基本情况) 详见附件 |
| 七、采购小组成员名单:第一包包:张喜春、陈霞、张喜春;陈霞;纪琛 |
| 八、采购小组成员评审结果(竞争性磋商方式): |
| 九、联系方式 |
| 1.采购人:青岛市市南区城市管理局行政部分 |
| 地址:市南区宁夏路286号10楼 |
| 联系人:李梁瑞 |
| 联系方式:88729333 |
| 2.代理机构:青岛华鹏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
| 地址:山东省(自治区、直辖市)青岛市(州)市北区县(区、市)乐陵路街道(路、乡、镇)116号(村)505室 |
| 联系人:李玮 |
| 联系方式:18669858780 |
| 收费标准:采购代理服务费收取按照原国家计委《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1〕534号)规定,以成交金额为基准计算并收取。成交金额在5亿元以上的代理服务费实行收费上限,工程类代理服务费上限为450万元。 |
| 收费金额:1.404633677(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