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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天等县(5月)机关事务管理局电梯井改造工程中标公告5月16日
广西德元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受天等县机关事务管理局的委托,就“天等县机关事务管理局电梯井改造工程”项目(项目编号:GXDYZB18-083)组织采购,评标工作已经结束,中标结果如下: 《==招标投标法 第十三条 (二)有能够编制招标文件和组织评标的相应专业力量;==来源:十环招标网==》
《==招标投标法 第五十三条 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单位罚款数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来源:十环招标网==》
一、项目信息 项目编号:GXDYZB18-083 项目名称:天等县机关事务管理局电梯井改造工程 项目联系人:韦工 联系方式:0771-5084767 二、采购单位信息 采购单位名称:天等县机关事务管理局 采购单位地址:天等县天等镇和平街9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黄道林 0771-3530006 三、项目用途、简要技术要求及合同履行日期: 电梯井改造 四、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广西德元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南宁市良庆区凯旋路15号南宁市绿地城市中心7号楼8楼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韦工 0771-5084767 五、中标信息 招标公告日期:2018年05月04日 中标日期:2018年05月15日 总中标金额:71.854539 万元(人民币) 中标供应商名称、联系地址及中标金额: 《==招标投标法 第三十一条 两个以上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来源:十环网==》 序号 | 《==招标投标法 第二十九条 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并书面通知招标人。补充、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来源:十环网==》 中标供应商名称 | 中标供应商联系地址 | 中标金额(万元) | | 1 | 广西阳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南宁市青秀区民族大道159号凤岭.新新家园A区2栋1608号 | 71.854539 |
本项目招标代理费总金额:1.5 万元(人民币) 本项目招标代理费收费标准: 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标准 评审专家名单: 黄渭健、韦坚、黄举红 中标标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 天等县机关事务管理局电梯井改造工程 六、其它补充事宜
来源:广西天等县机关事务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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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中标 项目 天等县 广西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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