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投标法 第二十七条 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来源:十环网==》
采购项目编号 | 《==招标投标法 第三十一条 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来源:十环网==》 青海旺利欣公招(货物)2018-29号 |
| 采购项目名称青海省交通医院设备采购项目(一) |
|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
| 采购预算控制额度人民币380万元整 |
| 中标总金额人民币379.88万元整 |
| 项目分包个数无 |
| 公告发布日期2018年5月23日 |
| 评标日期2018/05/22 14:30 |
| 定标日期2018/05/22 16:30 |
| 各包要求 中标供应商:青海亮马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中标价:¥3,798,800.00交货期:合同签订后60个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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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包中标内容、数量、价格、合同履行日期及供应商名称 | 投标、开标地点西宁市海湖新区万达中心1号写字楼5楼10508室 |
| 评审委员会成员名单赵希鹏 、哈红梅、李启光、王慧春和业主代表 马宝林 |
| 采购单位及联系人电话青海省交通医院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0971-6185922 |
| 采购代理机构及联系人电话青海旺利欣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联系人:郭女士 联系电话:0971-6103828 |
财政部门监督电话青海省财政厅0971-61455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