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标题:南宁仲裁委员会秘书处仲裁案(第一次)件辅助业务中标公告5月24日
北京诚佳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南宁仲裁委员会秘书处的委托,就“仲裁案件辅助业务”项目(项目编号:BJCJX-GXJTFW-180303(重))组织采购,评标工作已经结束,中标结果如下: 《==招标投标法 第三十七条 与投标人有利害关系的人不得进入相关项目的评标委员会;已经进入的应当更换。评标委员会成员的名单在中标结果确定前应当保密。==来源:十环招标网==》
《==招标投标法 第二十八条 投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送达投标地点。招标人收到投标文件后,应当签收保存,不得开启。投标人少于三个的,招标人应当依照本法重新招标。==来源:十环招标网==》
一、项目信息 项目编号:BJCJX-GXJTFW-180303(重) 项目名称:仲裁案件辅助业务 项目联系人:左诗怡 联系方式:0771-5539901 二、采购单位信息 采购单位名称:南宁仲裁委员会秘书处 采购单位地址:南宁市嘉宾路2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左诗怡;联系电话:0771-5539901 三、项目用途、简要技术要求及合同履行日期: 北京诚佳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南宁仲裁委员会秘书处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规定,于2018年5月2日就仲裁案件辅助业务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现就本次招标采购的中标结果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仲裁案件辅助业务 项目编号:BJCJX-GXJTFW-180303(重) 二、项目简要说明: 《==招标投标法 第十条 招标分为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公开招标,是指招标人以招标公告的方式邀请不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投标。邀请招标,是指招标人以投标邀请书的方式邀请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投标。==来源:十环网==》
序号 | 《==招标投标法 第54条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投标人有前款所列行为尚未构成犯罪的,处中标项目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单位罚款数额百分之五以上至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来源:十环网==》
服务名称 | 数量 | 技术参数要求 | 1 | 仲裁案件辅助工作 | 1项 |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概况:为保证案件的及时审结,及时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提升仲裁的社会公信力,将部分仲裁案件的程序性辅助工作委托律师事务所协助完成。 ★二、服务要求: (一)投标方必须符合本项目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二)从事协助办理800件仲裁案件的程序性辅助工作。 ★(三)律师事务所需抽派人员到南宁仲裁委员会秘书处办公场所从事立案辅助人员、办案秘书(书记员)工作,其中立案辅助人员工作职责主要包括接收案件材料、立案预审查、预开仲裁费用、案件送达等辅助性工作;仲裁办案秘书(书记员)工作职责主要包括案件材料的送达、庭前组织、开庭记录、裁决文书的文字校对和发放、案件材料的整理归档等辅助性工作。 ★(四)抽派出的人员不少于6人,其中1人必须为项目负责人,需按照党政机关工作时间实行坐班制管理,必须服从南宁仲裁委员会秘书处的工作管理,包括服从工作安排,执行仲裁工作程序,遵守工作纪律,特别是保密纪律等 | 如需进一步了解详细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三、公告媒体及日期:2018年5月2日,www.ccgp.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gxzfcg.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www.purchase.gov.cn(南宁市政府采购网),www.nnggzy.net(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四、评审日期:2018年5月23日 评审地点:南宁市良庆区玉洞大道33号南宁市民中心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评标厅; 评标委员会成员:李秋兰、李常秀、何评、刘武辉、黎藜(业主评委)。 五、中标信息: 1、中标人名称:广西广合律师事务所 2、中标人地址:南宁市五象大道399号龙光国际2号楼29楼 3、中标价为:人民币壹佰零捌万捌仟元整(¥1088000.00元) 4、服务期限: 1年。 5、中标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仲裁案件辅助业务一项。 六、联系事项: 1.采购人名称:南宁仲裁委员会秘书处 地址:南宁市嘉宾路2号 联系人:左诗怡;联系电话:0771-5539901; 2.采购代理机构:北京诚佳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广西南宁市古城路26号安监局宿舍9栋203室 项目联系人:龙工 联系电话: 07712867147 3.监督部门: 南宁市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处;联系电话:0771-2189228; 七、中标结果公告期限:自中标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一个工作日。 供应商认为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 采购单位:南宁仲裁委员会秘书处 采购代理机构:北京诚佳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5月23日 四、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北京诚佳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广西南宁市古城路26号安监局宿舍9栋203室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龙工 联系电话: 0771-2867147/18249993623 五、中标信息 招标公告日期:2018年05月02日 中标日期:2018年05月23日 总中标金额:108.8 万元(人民币) 中标供应商名称、联系地址及中标金额: 1、中标人名称:广西广合律师事务所 2、中标人地址:南宁市五象大道399号龙光国际2号楼29楼 3、中标价为:人民币壹佰零捌万捌仟元整(¥1088000.00元) 4、服务期限: 1年。 本项目招标代理费总金额:1.5704 万元(人民币) 本项目招标代理费收费标准: 按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计价格[2002]1980号《招标代理服务费管理暂行办法》收费标准的规定向中标人收取 评审专家名单: 李秋兰、李常秀、何评、刘武辉、黎藜(业主评委)。 中标标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 详见公告 六、其它补充事宜 / 采购人和评审专家的推荐意见(采用书面推荐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的需填): /
来源:广西南宁仲裁委员会秘书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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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中标 项目 南宁 招标 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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