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投标法 第十九条 国家对招标项目的技术、标准有规定的,招标人应当按照其规定在招标文件中提出相应要求。==来源:十环网==》 宁波市鄞州区瞻岐镇人民政府密闭式桶装垃圾车的采购结果公告 |
《==招标投标法 第四十四条 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务,遵守职业道德,对所提出的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来源:十环网==》 公告次数:1 |
| 发布日期:2018-05-24 |
| 宁波市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就宁波市鄞州区瞻岐镇人民政府密闭式桶装垃圾车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经过评标委员会评审,现将采购结果公示如下: |
| 一、采购编号: | YZ-ZFCG(2018)-025 |
| 二、项目名称: | 宁波市鄞州区瞻岐镇人民政府密闭式桶装垃圾车 |
| 三、公告日期: | 2018年04月25日 |
| 四、定标日期: | 2018年05月24日 |
| 五、中标内容: | | 子包号 | 采购单位 | 品目 | 数量 | 中标供应商 | 中标价格 | | 1 | 宁波市鄞州区瞻岐镇人民政府 | 垃圾车 | 2 | 宁波市飞逸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 ¥497000.00 |
采购单位: 宁波市鄞州区瞻岐镇人民政府/鄞州区瞻岐镇南二村/13906689028
中标供应商: 宁波市飞逸汽车销售有限公司/宁波市鄞州区泰安中路188号甬邦大厦2301
评委会名单:邹祥法、叶新顺、田保国、忻文儿、郑建红 |
| 六、采购文件: | 瞻岐镇垃圾运输车采购_201842516038.doc |
| 七、代理费用: | 收费标准:无 收费金额:0 万元 |
| 八、其他事项: | 本项目公示期限自发布日起2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公示结束日后1日为中标(成交)结果公告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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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采购机构:宁波市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人:张洁 联系电话:88225207 传真:0574—28830199 联系地址:鄞州区四明东路588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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