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投标法 第二十六条 投标人应当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国家有关规定对投标人资格条件或者招标文件对投标人资格条件有规定的,投标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条件。==来源:十环网==》
临淄区人民法院核心交换机升级改造项目单一来源采购 《==招标投标法 第十二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强制其委托招标代理机构办理招标事宜。==来源:十环招标网==》
成交公告 《==招标投标法 第三十一条 招标人不得强制投标人组成联合体共同投标,不得限制投标人之间的竞争。==来源:十环招标网==》
一、采购项目名称:临淄区人民法院核心交换机升级改造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LZDY201803-002 三、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18年5月15日 四、成交日期:2018年5月24日 五、采购方式:单一来源 《==招标投标法 第五十九条 招标人与中标人不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合同的,或者招标人、中标人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的,责令改正;可以处中标项目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来源:十环网==》
序号 | 采购内容 | 供应商名称 | 地 址 | 成交金额 | 1 | 核心交换机升级改造 | 淄博思创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 淄博市张店区云龙国际B座12楼 | 598000.00元 |
六、成交情况: 七、采购小组成员名单:刘辉、丁军、刘仰华、刘金生、柳兵 八、评审结果:淄博思创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中标。 九、联系方式 1、采购人:淄博市临淄区人民法院 地址:临淄区桓公路113号 联系人:王庆江 联系电话:13561672756 2、采购代理机构:淄博晨光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 地址:临淄区晏婴路193号 联系人:徐雯 联系电话:0533-7184364 发布人:淄博晨光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 发布时间: 2018年5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