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投标法 第二十四条 招标人应当确定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所需要的合理时间;但是,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最短不得少于二十日。==来源:十环网==》
采购项目编号 | 《==招标投标法 第二十九条 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并书面通知招标人。补充、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来源:十环网==》 青海开盛竞磋(货物)2018-028 |
| 采购项目名称共和县民政局采购项目 |
|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
| 采购预算控制额度人民币106.3万元整 |
| 中标总金额人民币86.796万元整 |
| 项目分包个数2 |
| 公告发布日期2018年5月25日 |
| 评标日期2018/05/24 15:00 |
| 定标日期2018/05/24 16:00 |
| 各包要求 中标内容:救灾物资预中标供应商:包二:青海雪舟三绒集团有限公司中标金额:包二:86.796万元合同履行日期:包二:合同签订后40个日历日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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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包中标内容、数量、价格、合同履行日期及供应商名称 | 投标、开标地点海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 评审委员会成员名单赵晓艳、宗文利、豆拉 |
| 采购单位及联系人电话采购人:共和县民政局联系人:华老师 联系电话:0974-8256599 联系地址:恰卜恰镇贵德东路 |
| 采购代理机构及联系人电话采购代理机构:青海开盛招标有限公司联系人:路女士 联系电话:0971-6368214 邮箱地址:kstendering@vip.163.com 联系地址:西宁市城西区冷湖路27号宁景苑13楼西侧1309室 |
财政部门监督电话单位名称:共和县财政局 联系电话:0974-85207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