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规定,镇海区行政事业单位2018年度空调采购协议供货资格入围项目按程序进行了开标、评标、定标,现予公告。 《==招标投标法 第四十条 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书面评标报告和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招标人也可以授权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国务院对特定招标项目的评标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来源:十环招标网==》
一、采购人:各镇街道、区级行政事业单位、团体组织 《==招标投标法 第三十条 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载明的项目实际情况,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的,应当在投标文件中载明。==来源:十环招标网==》
采购人协调单位:宁波市镇海区财政局 地址:宁波市镇海区骆驼街道民和路569号 联系电话:0574-86295936 二、采购代理机构宁波市镇海区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镇海区骆驼街道金华南路55号E座3楼 联系方法:0574-86372130 项目名称:镇海区行政事业单位2018年度空调采购协议供货资格入围 项目编号:ZHZFCG2018020G018 四、中标公告期限:1天 五、定标日期:2018年5月25日 六、镇海区行政事业单位2018年度空调采购协议供货资格入围供应商为: 1、宁波楚运机电设备有限公司 2、宁波市镇海雄镇中央空调有限公司 3、宁波海贸电器有限公司 4、宁波市宏禹家电有限公司 5、宁波富鸿家电有限公司 6、宁波市镇海区鑫邦电器商行 七、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认为该中标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 2018年5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