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投标法 第五十六条对有所列违法行为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取消担任评标委员会成员的资格,不得再参加任何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来源:十环网==》 宁波工程学院东校区食堂外墙改造工程的采购结果公告 |
《==招标投标法 第四十三条 在确定中标人前,招标人不得与投标人就投标价格、投标方案等实质性内容进行谈判。==来源:十环网==》 公告次数:1 |
| 发布日期:2018-05-28 |
| 浙江五石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就宁波工程学院东校区食堂外墙改造工程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经过评标委员会评审,现将采购结果公示如下: |
| 一、采购编号: | ZJWS-20180114G |
| 二、项目名称: | 宁波工程学院东校区食堂外墙改造工程 |
| 三、公告日期: | 2018年05月08日 |
| 四、定标日期: | 2018年05月28日 |
| 五、中标内容: | | 子包号 | 采购单位 | 品目 | 工期 | 中标供应商 | 中标价格 | | 1 | 宁波工程学院 | 东校区食堂外墙改造工程 《==招标投标法 第四十二条 评标委员会经评审,认为所有投标都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可以否决所有投标。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所有投标被否决的,招标人应当依照本法重新招标。==来源:十环招标网==》
| 45日历天 | 宁波盛和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 ¥956800.00 |
采购单位: 宁波工程学院/镇海区风华路201号/0574-87615580
中标供应商: 宁波盛和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浙江省宁波市江东区中兴路360号宁波市体育中心内富邦体育场256号
评委会名单:陆淞敏、毛天红、涂世玲、胡培斐、蔡红波 |
| 六、采购文件: | 宁波工程学院东校区食堂外墙改造工程_2018528154228.doc |
| 七、代理费用: | 收费标准:见采购文件规定要求。 收费金额:1.1482 万元 |
| 八、其他事项: | 本项目公示期限自发布日起2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公示结束日后1日为中标(成交)结果公告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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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采购机构:浙江五石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毛建华 联系电话:0574-83896188 传真:0574-87520151 联系地址:宁波市海曙区新典路46号宁波服务外包学院201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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