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环招标网提示:招标信息需要进一步核实==来源:十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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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投标法 第十九条 招标人应当根据招标项目的特点和需要编制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应当包括招标项目的技术要求、对投标人资格审查的标准、投标报价要求和评标标准等所有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以及拟签订合同的主要条款。==来源:十环网==》 ( 成交结果的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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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采购项目名称:人防工程质量检查检测 |
| 二、采购项目编号:ZFCG2018000457 |
| 三、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18年5月16日 |
| 四、成交日期:2018年5月28日 |
| 五、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
六、成交情况:
| 包号 | 采购内容 | 供应商名称 | 地址 | 成交金额 | | 1 | 人防工程质量检查检测 | 青岛市建筑材料研究所有限公司 | 青岛市四方区四流南路8号 | 971432元/青岛市建筑材料研究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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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要中标(成交)标的信息:(包含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或标的基本情况) 名称:青岛市建筑材料研究所有限公司数量:一家单价:971432元基本情况:1入厂抽检1.1本市入厂抽检:检测结束后,检测机构应在10个工作日(不包括检测工作日)内出具检测报告,一式四份。1.2外地入厂抽检:每次检测结束后,检测机构应在5个工作日(不包括检测工作日)内出具检测报告,一式四份。1.3检测完成后,检测机构向委托方整理汇总检测数据提交报告。2现场抽检2.1每次检测结束后,检测机构应在5个工作日(不包括检测工作日)内出具检测报告,一式四份。2.2检测完成后,检测机构向委托方整理汇总检测数据提交报告。3检测结果及处理3.1检测结果作为确定下一年度抽检频率的依据。3.2青岛市人防办根据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和分析报告,将各受检厂家产品质量检测情况向社会公开通报,为市场上的采购单位提供参考,进一步规范青岛地区人防防护设备市场。3.3现场抽检中,检测结果不合格的,参建各方应立即查找原因,全面整改并自查合格后进行复检,并提供复检报告,复检费用不包含在本次招标项目中,由建设单位承担。整改中更换设备的,须对更换设备进行全项检测。3.4现场抽检中,检测合格或经复检合格的,方可组织竣工验收。 |
| 七、采购小组成员名单:1包:戴国辉、吴丽阳、李力、樊伟杰、邹斌 |
| 八、采购小组成员评审结果(竞争性磋商方式):1包:青岛市建筑材料研究所有限公司(75.0、75.8、76.0、76.0、77.0)、青岛理工大学工程质量检测鉴定中心(53.3、57.3、58.3、61.3、62.3)、青岛诚祥东强建筑工程检测有限公司(48.0、52.0、53.0、57.0、59.7)、河北居安建筑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48.0、49.0、50.0、50.0、55.8) |
| 九、联系方式 |
| 1.采购人:青岛市人防工程质量监督站 |
| 地址:青岛市市南区如东路9号 |
| 联系人:孟得省 |
| 联系方式:82938130 |
| 2.代理机构:青岛佳恒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
| 地址:山东省(自治区、直辖市)青岛市(州)市南区县(区、市)金湖路街道(路、乡、镇)12号(村)甲辅楼2楼、3楼北侧 |
| 联系人:毕雯璐 |
| 联系方式:85966519 |
| 收费标准:1,中标服务费按国家发展与改革委员会颁布的计价格{2002}1980号文的基准收费进行计算,2,本项目浮动比率:80% |
| 收费金额:1.1658万元(万元) |
人防质检服务竞争性磋商文件18-5-1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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