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投标法 第十二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强制其委托招标代理机构办理招标事宜。==来源:十环网==》 采购单位 《==招标投标法 第四十八条 中标人应当就分包项目向招标人负责,接受分包的人就分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来源:十环招标网==》 | 《==招标投标法 第三十七条 前款专家应当从事相关领域工作满八年并具有高级职称或者具有同等专业水平,==来源:十环网==》 界首市商业投资有限公司 |
| 采购代理机构 | 四川旭日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项目名称 | 界首市商业投资有限公司土地使用权评估服务机构采购项目(二次) |
| 项目编号 | FZGY-CGJS20180112 |
| 采购方式 | 竞争性谈判 |
| 谈判时间 | 2018年5月25日9:00 |
| 成交结果 | 成交人:江苏天元房地产土地与资产评估造价有限公司 成交金额(费率):24.5% 拟派人员: 负责人:李劲松(注册房地产评估师、注册土地估价师、注册资产评估师) 成员:刘彦林 服务周期:合同签订后至项目内容全部服务内容完成为止,具体时间以采购人约定时间为准。 |
| 谈判小组 | 周超、江利华、荆丽 |
| 联系方式 | 采购人:界首市商业投资有限公司 联系人:谢兵 电话:15655830535 |
| 公告时间 | 2018年5月29日 |
| 备注 | 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四川旭日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