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投标法 第十七条 招标人采用邀请招标方式的,应当向三个以上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资信良好的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发出投标邀请书。投标邀请书应当载明本法第十六条第二款规定的事项。==来源:十环网==》
1、项目名称: 《==招标投标法 第三条(一)大型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项目;==来源:十环招标网==》
| 《==招标投标法 第四十三条 在确定中标人前,招标人不得与投标人就投标价格、投标方案等实质性内容进行谈判。==来源:十环网==》
霞浦县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创建生态型工贸旅游海湾城市 打造福宁湾经济带增长极”大型LED冲孔发光字宣传牌改造服务类采购项目 《==招标投标法 第六十六条 涉及国家安全、国家秘密、抢险救灾或者属于利用扶贫资金实行以工代赈、需要使用农民工等特殊情况,不适宜进行招标的项目,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可以不进行招标。==来源:十环招标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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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项目编号: | [350921]YS[GK]2018013 |
3、采购人名称: | 霞浦县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 |
地址: | 霞浦县太康路105号建设局四层 |
项目负责人: | 李骥鸣 |
联系电话: | 0593-8059819 |
4、代理机构名称: | 宁德市永盛招标有限公司 |
地址: | 宁德市蕉城区东侨经济开发区坪塔东路1号(冠宏星花苑)16幢504 |
评审部经办人: | 林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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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13073920681、18596685307电子邮箱ndyszb@163.com |
5、招标公告日期: | 2018-05-08 |
6、招标结果确定日期: | 2018-05-29 |
7、资格性及符合性审查情况: | 资格性审查:均通过;符合性审查:均通过; |
8、中标情况: |
包1 | 合同包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品牌 | 规格型号 | 数量 | 单价 | 总价 | | 1 | 1-1 | 广告服务 | 详见投标文件标的一览表 | 详见投标文件标的一览表 | 1 | 694872元 | 694872元 | | 服务要求或标的的基本概况 | 详见投标文件 | | 中标供应商名称 | 福建道格广告标识有限公司 | | 中标供应商地址 | 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建新镇金山大道618号金山工业区桔园洲园67#楼4层工业厂房B区07室 | | 中标金额 | 694872.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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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收费金额:1.0423万元 收费标准:100(万元)以下收费费率标准: 1.50%,向中标人收取。 |
10、其他(协议供货、定点采购项目信息):项目用途:广告;简要技术要求:铅笔硬度:≥2H等,其他详见中标人投标文件;合同履行日期:合同签订后 (30 ) 天内交货且验收合格;服务要求:质保期为2年,其他详见中标人投标文件 |
11、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 |
采购人代表: | 李骥鸣 (包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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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审专家: | 陈马城,刘振勇,张瑞容,陈韬 |
12、公告期限为本公告之日起1个工作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