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投标法 第五十条 情节严重的,暂停直至取消招标代理资格;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前款所列行为影响中标结果的,中标无效。==来源:十环网==》 象山县红十字台胞医院医疗秩序维护采购的采购结果公告 |
《==招标投标法 第四十条 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和比较;设有标底的,应当参考标底。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出书面评标报告,并推荐合格的中标候选人。==来源:十环网==》 公告次数:1 |
| 发布日期:2018-05-30 |
| 象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就象山县红十字台胞医院医疗秩序维护采购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经过评标委员会评审,现将采购结果公示如下: |
| 一、采购编号: | 2018XSZFCG169G |
| 二、项目名称: | 象山县红十字台胞医院医疗秩序维护采购 |
| 三、公告日期: | 2018年05月09日 |
| 四、定标日期: | 2018年05月30日 |
| 五、中标内容: | | 子包号 | 采购单位 | 品目 | 数量 | 中标供应商 | 中标价格 | | 1 | 象山县红十字台胞医院 | 医院医疗秩序维护 | 3年 | 宁波嘉亿同正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 ¥2936625.00 |
采购单位: 象山县红十字台胞医院/象山县石浦镇凤栖路86号/15757818025
中标供应商: 宁波嘉亿同正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浙江省象山县丹东街道赵岙村64号
评委会名单:姜希平、谢台馥、邱虹、翁良婉、蒋善龙、罗成元、洪盼盼 |
| 六、采购文件: | 169G象山县红十字台胞医院医疗秩序维护5.14修改_2018530155831.doc |
| 七、代理费用: | 收费标准:无 收费金额:0 万元 |
| 八、其他事项: | 2018年5月31日-2018年5月31 日。投标供应商对中标公告有异议的,请在本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加盖公章)向招标人提出质疑,该书面质疑文件应有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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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采购机构:象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人:徐老师 联系电话:65733022 传真:65733060 联系地址:象山县象山港路300号四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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