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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征地拆迁项目定点拆除服务单位采购【QXCG2(2018)018F054/FW(6)2018056GNN】中标结果公告5月30日
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受南宁市青秀区房屋征收补偿和征地拆迁办公室的委托,就“征地拆迁项目定点拆除服务单位采购”项目(项目编号:QXCG2018F054/FW(6)2018056GNN)组织采购,评标工作已经结束,中标结果如下: 《==招标投标法 第六十七条 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贷款、援助资金的项目进行招标,贷款方、资金提供方对招标投标的具体条件和程序有不同规定的,可以适用其规定,但违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社会公共利益的除外。==来源:十环招标网==》
《==招标投标法 第五十六条 评标委员会成员收受投标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的,评标委员会成员或者参加评标的有关工作人员向他人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以及与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的,给予警告,没收收受的财物,可以并处三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来源:十环招标网==》
一、项目信息 项目编号:QXCG2018F054/FW(6)2018056GNN 项目名称:征地拆迁项目定点拆除服务单位采购 项目联系人:陆工 联系方式: 0771-2808057 二、采购单位信息 采购单位名称:南宁市青秀区房屋征收补偿和征地拆迁办公室 采购单位地址:南宁市青秀区悦宾路1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徐工 联系电话:0771-5826612 三、项目用途、简要技术要求及合同履行日期: 征地拆迁项目定点拆除服务单位采购 四、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南宁市纬武路165号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陆工 联系电话:0771-2808057 五、中标信息 招标公告日期:2018年04月23日 中标日期:2018年05月29日 入围供应商、价格调整规则或优惠条件: 《==招标投标法 第七条 有关行政监督部门依法对招标投标活动实施监督,依法查处招标投标活动中的违法行为。==来源:十环网==》 序号 | 《==招标投标法 第六十条 中标人不履行与招标人订立的合同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履约保证金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没有提交履约保证金的,应当对招标人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来源:十环网==》 中标供应商名称 | 中标供应商联系地址 | 包组或产品名称 | 单价(元) | 优惠率(%) | | 1 | 详见公告正文 | null | 无 | 0 | 0.000000 |
本项目招标代理费总金额:2.0 万元(人民币) 本项目招标代理费收费标准: 按国家计委《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规定标准下浮20%计取; 评审专家名单: / 中标标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 征地拆迁项目定点拆除服务单位采购 六、其它补充事宜 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受南宁市青秀区房屋征收补偿和征地拆迁办公室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于2018年5月15日就征地拆迁项目定点拆除服务单位采购项目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现就本次招标的中标结果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及编号:征地拆迁项目定点拆除服务单位采购【QXCG2018F054/FW(6)2018056GNN】 二、采购项目简要说明: 建筑物及构筑物拆除服务,包括拆除、建筑垃圾清运、场地清理等施工。如需进一步了解详细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如需进一步了解详细内容,详见公开招标文件 三、公告媒体及日期: 公告媒体在南宁市公共资源招标网、中国政府采购网、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南宁市政府采购网、广西招标网上发布。 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18年4月24日 四、评标日期:2018年5月25日 评标地点:南宁市良庆区玉洞大道33号(市青少年活动中心旁)南宁市民中心9楼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评标委员会名单:梁竟元(组长)、胡俊泽、李宏党、麦军、李洁宁 采购人代表:黄工 五、中标信息:推荐中标供应商(4家) 序号 | 中标单位 | 中标金额 | 服务期 | 中标单位地址 | 1 | 广西大正建设有限公司 | 砖混结构房屋:14.04元/㎡;现浇砼楼房墙面体厚19cm:48.14元/㎡;现楼房墙体厚24cm:55.83元/㎡;框架结构楼房:63.50元/㎡ | 2年 | 南宁市青秀区东葛路82号永凯现代城3单元1103号房 | 2 | 广西集宇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南宁市青秀区仙葫大道西114号3-6号 | 3 | 广西鹏凯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南宁市亭洪路两侧10+1商业大道第29号楼29-61号房 | 4 | 广西美好城市建工有限公司 | 南宁市江南区五一西路5-1号 | 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依据:按国家计委《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规定标准下浮20%计取; 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20000.00元 六、联系事项: 1.采购人名称:南宁市青秀区房屋征收补偿和征地拆迁办公室 地址:南宁市青秀区悦宾路1号 联系人及电话:徐工 0771-5826612; 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 地址:南宁市纬武路165号 项目联系人:陆工 0771-2808057 0771-2848933(传真) 3.监督部门: 南宁市青秀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电话0771-5826225)。 七、中标结果公告期限:自中标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一个工作日。 供应商认为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南宁市青秀区房屋征收补偿和征地拆迁办公室或受托代理机构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 附件1 公开招标文件 招标单位:南宁市青秀区房屋征收补偿和征地拆迁办公室 招标代理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 2018年5月29日
来源:广西南宁市青秀区房屋征收补偿和征地拆迁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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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中标 项目 招标 广西 建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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