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投标法 第四十四条 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务,遵守职业道德,对所提出的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来源:十环网==》
莱芜市钢城区人民法院铺沥青路面工程成交公告 《==招标投标法 第四十条 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书面评标报告和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招标人也可以授权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国务院对特定招标项目的评标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来源:十环招标网==》
一、采购项目名称:莱芜市钢城区人民法院铺沥青路面工程 《==招标投标法 第二十三条 招标人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至少十五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来源:十环招标网==》
二、采购项目编号:GCCG2018-35# 三、公告日期:2018年5月17日 四、成交日期:2018年5月29日 五、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六、成交情况: 《==招标投标法 第54条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违反本法规定,与投标人就投标价格、投标方案等实质性内容进行谈判的,给予警告,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前款所列行为影响中标结果的,中标无效。==来源:十环网==》
包号 | 预中标供应商名称 | 地 址 | 预中标标的名称 | 数 量 | 成交金额 | 服务要求 | / | 莱芜市东辰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 莱芜市钢城区黄庄镇黄庄三村 | 莱芜市钢城区人民法院铺沥青路面工程 | / | 518500.00 | 合格 |
七、采购小组成员名单:张鸣、张凌云、吴长征 八、采购小组成员评审结果: 供应商名称 | 总报价 | 总得分 | 排名 | 备注 | 莱芜市东辰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 518500.00 | 86.73 | 1 | | 莱芜市泰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518900.00 | 82.63 | 2 | | 山东鹏发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519300.00 | 78.49 | 3 | |
九、联系方式: 1.采购人:莱芜市钢城区人民法院 地 址:莱芜市钢城区府前大街30号 联系人:马强 联系电话:15163439292 2.采购代理机构:莱芜腾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莱芜市钢城区莱芜四中北门逯家庄沿街楼 联系人:杨秋颖 联系方式:0634-6881311(手机:15336341816) 2018年5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