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投标法 第二十一条 招标人根据招标项目的具体情况,可以组织潜在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来源:十环网==》
| 《==招标投标法 第五十六条 评标委员会成员收受投标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的,评标委员会成员或者参加评标的有关工作人员向他人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以及与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的,给予警告,没收收受的财物,可以并处三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来源:十环网==》 贵州万宏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贵州省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凯里市经济开发区天赐花园尚苑阁1单元2楼3号 | 垃圾箱采购 | 1066800.00 | 删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