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投标法 第二十三条 招标人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至少十五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来源:十环网==》 1 | 《==招标投标法 第五章 评标 第三十七条 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来源:十环网==》 贵州光复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贵州省贵阳市观山湖区世纪城L、K组团第L组团沿街商铺(3)幢1层2号房 | 天柱县政务服务大厅中央空调采购项目(二次),详见招标文件。 | 2594558 | 删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