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标题:四川省自贡市城乡管理行政执法局高新区执法大队违法建设拆除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上午发布)商采购公告更正公告1月2日
免责申明:以下信息由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发布,信息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由采购人或代理机构负责。 《==招标投标法 第五章 评标 第三十七条 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来源:十环招标网==》
| 采购项目名称 | 四川省自贡市城乡管理行政执法局高新区执法大队违法建设拆除服务采购项目 | 采购项目编号 | 5103012018001127 | 采购方式 | 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 行政区划 | 四川省自贡市 | 代理机构 | 四川中鑫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 代理机构联系人 | 李锐 | 代理机构地址 | 自贡市自流井区汇西路春天花园A栋二层2a号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813-2101888 | 采 购 人 | 四川省自贡市城乡管理行政执法局高新区执法大队 | 采购人地址 | 自贡市自流井区兴川南街259号 | 采购人联系方式 | 0813-8222294 | 项目联系人 | 王先生 | 项目联系电话 | 0813-8261573 | 公告发布时间 | 2018-12-29 16:34 | 原公告发布时间 | 2018-12-20 16:30 | 原公告名称 | 自贡市城乡管理行政执法局高新区执法大队违法建设拆除服务采购项目 | 原公告地址 | http://www.ccgp-sichuan.gov.cn/view/staticpags/shiji_jzxcscg/40288687679acae30167c5a077146d5b.html | 项目包个数 | 1 | 更正事项、内容 | 原磋商文件:“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和磋商时间:2018年1月2日14:30”,现更正为“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和磋商时间:2019年1月2日14:30”。 《==招标投标法 第五十八条 中标人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的,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转让给他人的,违反本法规定将中标项目的部分主体、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的,或者分包人再次分包的,转让、分包无效,处转让、分包项目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来源:十环招标网==》 具体情况,详见附件。 《==招标投标法 第十九条 招标项目需要划分标段、确定工期的,招标人应当合理划分标段、确定工期,并在招标文件中载明。==来源:十环招标网==》
| 其它补充事宜 | | 采购品目名称 | 其他服务 | 更正文件下载地址 | 附件 | 备注 | | PPP项目标识 | 否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