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标题:四川省自[一月]贡市贡井区城乡建设和住房保障局自贡市贡井区2019年春节亮化工程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更正公告1月2日
免责申明:以下信息由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发布,信息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由采购人或代理机构负责。 《==招标投标法 第六条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其招标投标活动不受地区或者部门的限制。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法限制或者排斥本地区、本系统以外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参加投标,不得以任何方式非法干涉招标投标活动。==来源:十环招标网==》
| 采购项目名称 | 四川省自贡市贡井区城乡建设和住房保障局自贡市贡井区2019年春节亮化工程采购项目 | 采购项目编号 | 5103032018000188 | 采购方式 | 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 行政区划 | 四川省自贡市贡井区 | 代理机构 | 四川融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代理机构联系人 | 陈女士 | 代理机构地址 | 自贡市自流井区丹阳大道普润产业博览城生产资料交易中心A5区3楼59号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813-8558630 | 采 购 人 | 四川省自贡市贡井区城乡建设和住房保障局 | 采购人地址 | 自贡市贡井区筱溪街盐马路1号 | 采购人联系方式 | 0813-3301978 | 项目联系人 | 陈女士 | 项目联系电话 | 0813-8558630 | 公告发布时间 | 2018-12-29 15:22 | 原公告发布时间 | 2018-12-24 17:02 | 原公告名称 | 四川省自贡市贡井区城乡建设和住房保障局自贡市贡井区2019年春节亮化工程采购项目 | 原公告地址 | http://www.ccgp-sichuan.gov.cn/view/staticpags/shiji_jzxcscg/40288687679acae30167def8642b14ee.html | 项目包个数 | 1 | 更正事项、内容 | 更正事项:原采购文件中:第五章(二)2.4报价要求:本项目合同为固定综合单价合同,报价须附已组价清单,已组价清单中的各分部分项单价均应是包含完成该项目所需的人工、材料、机械、措施费、安全文明施工费、规费、税金等所有费用的综合单价,故安全文明施工费、规费、税金等在已组价清单中不再另行报价。 《==招标投标法 第二十四条 招标人应当确定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所需要的合理时间;但是,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最短不得少于二十日。==来源:十环招标网==》 现更正为:本项目合同为固定综合单价合同,报价须附已组价清单(已组价清单内容不得违反川建造价发【2018】392号规定)。 《==招标投标法 第三十七条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其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的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五人以上单数,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来源:十环招标网==》 其余内容无变化。采购文件以更正后的文件为准。 | 其它补充事宜 | | 采购品目名称 | 其他建筑工程 | 更正文件下载地址 | | 备注 | | PPP项目标识 | 否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