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标题:四川更正讯;泸州市纳溪区国土资源局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队伍采购项目公开招标采购公告更正公告1月6日
免责申明:以下信息由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发布,信息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由采购人或代理机构负责。 《==招标投标法 第六十二条 个人利用职权进行前款违法行为的,依照前款规定追究责任。==来源:十环招标网==》
| 采购项目名称 | 四川省泸州市纳溪区国土资源局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队伍采购项目 | 采购项目编号 | 5105032018000273 | 采购方式 | 公开招标 | 行政区划 | 四川省泸州市纳溪区 | 代理机构 | 四川勤德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 代理机构联系人 | 卢康林 刘玥 | 代理机构地址 | 泸州市江景北路6号沣泽苑宾馆附楼负一楼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830-8566667 | 采 购 人 | 四川省泸州市纳溪区国土资源局 | 采购人地址 | 纳溪区云溪西路117号 | 采购人联系方式 | 18111177173 | 项目联系人 | 刘玥 | 项目联系电话 | 0830-8566667 | 公告发布时间 | 2019-01-04 17:16 | 原公告发布时间 | 2018-12-28 17:35 | 原公告名称 | 四川省泸州市纳溪区国土资源局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队伍采购项目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 原公告地址 | http://www.ccgp-sichuan.gov.cn/view/staticpags/shiji_gkzbcg/4028868767c9718a0167ed0f6691382e.html | 项目包个数 | 1 | 更正事项、内容 | 各潜在投标供应商:泸州市国土资源局纳溪区分局纳溪区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队伍采购项目(采购编号:5105032018000273),现作出如下更正: 投标保证金变更为:供应商应在规定缴纳保证金截止时间前,通过网银或柜面转账的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12000元整。 《==招标投标法 第五十三条 情节严重的,取消其一年至二年内参加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投标资格并予以公告,直至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来源:十环招标网==》 其余不变。 《==招标投标法 第三十八条 招标人应当采取必要的措施,保证评标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影响评标的过程和结果。==来源:十环招标网==》
| 其它补充事宜 | | 采购品目名称 | | 更正文件下载地址 | 附件 | 备注 | 本投标邀请在四川政府采购网、泸州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 PPP项目标识 | 否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