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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四川更正讯;绵阳市安州区农业局农药公开招标采购公告更正公告1月6日
免责申明:以下信息由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发布,信息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由采购人或代理机构负责。 《==招标投标法 第四十四条 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务,遵守职业道德,对所提出的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来源:十环招标网==》
| 采购项目名称 | 四川省绵阳市安州区农业局农药 | 采购项目编号 | 5107242018000315 | 采购方式 | 公开招标 | 行政区划 | 四川省绵阳市安州区 | 代理机构 | 绵阳市安州区政府采购中心 | 代理机构联系人 | 项目咨询:雷女士,报名、投标保证金咨询:张先生 | 代理机构地址 | 绵阳市安州区花荄镇文化广场二楼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项目咨询电话:0816- 4338221,报名、投标保证金咨询电话:0816-4368808,传真:0816-4368808 | 采 购 人 | 四川省绵阳市安州区农业局 | 采购人地址 | 绵阳市安州区花荄镇 | 采购人联系方式 | 13708125293 | 项目联系人 | 钟先生 | 项目联系电话 | 13708125293 | 公告发布时间 | 2019-01-04 17:22 | 原公告发布时间 | 2018-12-27 17:30 | 原公告名称 | 四川省绵阳市安州区农业局农药 | 原公告地址 | http://www.ccgp-sichuan.gov.cn/view/staticpags/shiji_jzxcscg/40288687679acae30167ee8bb783394a.html | 项目包个数 | 1 | 更正事项、内容 | 更正内容如下:因报名系统服务器出现故障,报名时间延长至:2019年1月7日17:00,竞磋保证金交款截止时间延长为:2019年1月8日17:00。 《==招标投标法 第三十二条 投标人不得与招标人串通投标,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的合法权益。==来源:十环招标网==》 其余内容不变,具体详见附件。 《==招标投标法 第四十六条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来源:十环招标网==》
| 其它补充事宜 | 无 | 采购品目名称 | 化学农药 | 更正文件下载地址 | 附件 | 备注 | 特别提示:1.该项目编号以采购文件的编号为准。2.由于通过网上报名的投标人是通过网上下载采购文件。获取了采购文件的供应商名单只有在投标截止时间后才会解密,招标采购单位对采购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内容无法逐一通知到每位获取了采购文件的供应商。为此,澄清或者修改等内容将会在四川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ichuan.gov.cn/)和绵阳市安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axggzy.my.gov.cn/ceinwz/)发布。请各潜在供应商注意查看。 | PPP项目标识 | 否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