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标题:四川更正讯;成都市高新区新民乡人民政府新民家园一期征地拆迁安置小区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更正公告1月9日
免责申明:以下信息由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发布,信息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由采购人或代理机构负责。 《==招标投标法 第五十三条 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的,投标人以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的,中标无效,处中标项目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来源:十环招标网==》
| 采购项目名称 | 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新民乡人民政府新民家园一期征地拆迁安置小区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 | 采购项目编号 | 5101852018001072 | 采购方式 | 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 行政区划 | 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 | 代理机构 | 成都市高新区政府采购服务中心 | 代理机构联系人 | 陈老师 | 代理机构地址 | 成都市天府大道北段18号A座高新区管委会11楼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28-85177566 | 采 购 人 | 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新民乡人民政府 | 采购人地址 | 成都高新区新民乡幸福路88号 | 采购人联系方式 | 028-27824001 | 项目联系人 | 黄老师 | 项目联系电话 | 028-27824001 | 公告发布时间 | 2019-01-08 16:48 | 原公告发布时间 | 2018-12-29 14:28 | 原公告名称 | 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新民乡人民政府新民家园一期征地拆迁安置小区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 原公告地址 | http://www.ccgp-sichuan.gov.cn/view/staticpags/shiji_jzxcscg/4028868767c9718a0167f808b9ff513c.html | 项目包个数 | 1 | 更正事项、内容 | 原“磋商文件发售及供应商报名地点:http://www.ccgp-sichuan.gov.cn(文件自行下载)”更正为“磋商文件发售及供应商报名地点:磋商报名:提供单位介绍信及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前往成都高新区政府采购中心完成报名手续。 《==招标投标法 第54条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投标人有前款所列行为尚未构成犯罪的,处中标项目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单位罚款数额百分之五以上至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来源:十环招标网==》 (单位介绍信格式自理)。 《==招标投标法 第五十条 情节严重的,暂停直至取消招标代理资格;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前款所列行为影响中标结果的,中标无效。==来源:十环招标网==》 报名地点:成都市天府大道北段18号A座高新区管委会11楼成都高新区政府采购服务中心。” | 其它补充事宜 | 无 | 采购品目名称 | 物业管理服务 | 更正文件下载地址 | 附件 | 备注 | 财政性资金,预算执行号:(2018)2195号。预算品目:物业管理服务,预算金额:78.629026万元/年。最高限价:78.629026万元/年。财政监督电话:028-82829642 | PPP项目标识 | 否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