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标题:四川更正讯;成都市财政局成都市财源建设综合信息平台建设项目公开招标采购公告更正公告1月9日
免责申明:以下信息由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发布,信息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由采购人或代理机构负责。 《==招标投标法 第二十二条 招标人不得向他人透露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的名称、数量以及可能影响公平竞争的有关招标投标的其他情况。招标人设有标底的,标底必须保密。==来源:十环招标网==》
| 采购项目名称 | 四川省成都市财政局成都市财源建设综合信息平台建设项目 | 采购项目编号 | 5101012018002698 | 采购方式 | 公开招标 | 行政区划 | 四川省成都市 | 代理机构 | 四川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 代理机构联系人 | 陈雨霏 | 代理机构地址 | 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大道中段800号天府四街66号航兴国际广场1号楼17层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28-87797837 | 采 购 人 | 四川省成都市财政局 | 采购人地址 | 成都市武侯区锦城大道366号 | 采购人联系方式 | 028-61884629 | 项目联系人 | 闫女士 | 项目联系电话 | 13111882295 | 公告发布时间 | 2019-01-07 17:23 | 原公告发布时间 | 2018-12-29 17:30 | 原公告名称 | 四川省成都市财政局成都市财源建设综合信息平台建设项目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 原公告地址 | http://www.ccgp-sichuan.gov.cn/view/staticpags/shiji_gkzbcg/40288687679acae30167f55769cd4e62.html | 项目包个数 | 1 | 更正事项、内容 | 1、原招标文件第六章,三、商务要求:“*(二)付款方式:1.在本项目整体最终验收合格的前提下支付合同总价的90%;2.剩余合同总价的10%,在运行维护服务合格的前提下进行支付”,更正为:“(二)付款方式:*1.在本项目整体最终验收合格的前提下支付合同总价的90%;*2.剩余合同总价的10%,在运行维护服务合格的前提下进行支付”。 《==招标投标法 第六十七条 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贷款、援助资金的项目进行招标,贷款方、资金提供方对招标投标的具体条件和程序有不同规定的,可以适用其规定,但违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社会公共利益的除外。==来源:十环招标网==》 2、原招标文件第六章,四、成功案例演示要求:“5.演示系统:演示系统应为真实可操作的系统,不得以原型、DEMO、静态界面、PPT进行演示”,更正为:“5.演示系统:演示系统应为真实可操作的系统(演示所用的数据可为真实数据,也可为模拟数据),不得以原型、DEMO、静态界面、PPT进行演示”。 《==招标投标法 第二十四条 招标人应当确定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所需要的合理时间;但是,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最短不得少于二十日。==来源:十环招标网==》 3、原招标文件第七章,4.3.2综合评分明细表,5综合实力,评分标准:“2、供应商同时具有有效的ISO9001证书、ISO14001证书、ISO27001证书、OHSAS18001证书和ISO20000信息技术服务管理体系认证的得4分,缺少一项扣1分,扣完为止。【提供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司公章(鲜章),否则不得分】”,更正为:“2、供应商同时具有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和信息技术服务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得4分,缺少一项扣1分,扣完为止。【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司公章(鲜章),否则不得分】”。4、原招标文件第七章,4.3.2综合评分明细表,6履约能力,评分标准:“②供应商对每个成功案例逐一进行现场演示。(供应商需自行准备演示所需的软硬件环境及网络,演示内容至少包含大数据处理和多业务系统数据整合分析,演示系统应为真实可操作的系统,不得以原型、DEMO、静态界面、PPT进行演示。单个成功案例演示时间应该控制在3分钟内,超过时长评标委员会有权终止演示)”,更正为:“②供应商对每个成功案例逐一进行现场演示。[供应商需自行准备演示所需的软硬件环境及网络,演示内容至少包含大数据处理和多业务系统数据整合分析,演示系统应为真实可操作的系统(演示所用的数据可为真实数据,也可为模拟数据),不得以原型、DEMO、静态界面、PPT进行演示。单个成功案例演示时间应该控制在3分钟内,超过时长评标委员会有权终止演示]”。5、原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19年01月22日 13:30时(北京时间)”更正为:“2019年01月23日 13:30时(北京时间)”。6、原文件接收时间:“2019年01月22日 13:00时-2019年01月22日 13:30时”,更正为:“2019年01月23日 13:00时-2019年01月23日 13:30时”。 | 其它补充事宜 | | 采购品目名称 | 应用软件开发服务 | 更正文件下载地址 | 附件 | 备注 | 监督管理办公室:成都市财政局 联系电话:028-61882648 计划号:(2018)4812号 | PPP项目标识 | 否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