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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四川更正讯;甘孜藏族自治州州本级电化教育馆智慧大楼功能室设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采购公告更正公告1月11日
免责申明:以下信息由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发布,信息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由采购人或代理机构负责。 《==招标投标法 第十三条 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有从事招标代理业务的营业场所和相应资金;==来源:十环招标网==》
| 采购项目名称 | 四川省甘孜藏族自治州州本级电化教育馆智慧大楼功能室设备采购项目 | 采购项目编号 | 5133202019000007 | 采购方式 | 公开招标 | 行政区划 | 四川省甘孜藏族自治州州本级 | 代理机构 | 四川云瑞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 代理机构联系人 | 张小姐 | 代理机构地址 | 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区锣锅巷122号1607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28-86134798 | 采 购 人 | 四川省甘孜藏族自治州州本级电化教育馆 | 采购人地址 | 甘孜藏族自治州康定市环山东路与环山南路交叉口西南50米 | 采购人联系方式 | 13990469733 | 项目联系人 | 张小姐 | 项目联系电话 | 028-86134798 | 公告发布时间 | 2019-01-10 14:50 | 原公告发布时间 | 2019-01-09 17:27 | 原公告名称 | 四川省甘孜藏族自治州州本级电化教育馆智慧大楼功能室设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 原公告地址 | http://www.ccgp-sichuan.gov.cn/view/staticpags/shiji_gkzbcg/40288687682d06a50168317a70cf0822.html | 项目包个数 | 1 | 更正事项、内容 | 一、将原招标文件第一章中“二、投标人具有的特定条件:1、供应商具有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招标投标法 第三十条 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载明的项目实际情况,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的,应当在投标文件中载明。==来源:十环招标网==》 ”取消;二、将原招标文件中第四章中“二、投标产品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1、供应商具有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招标投标法 第二十三条 招标人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至少十五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来源:十环招标网==》 ”取消;三、将原招标文件中第五章“二、应当提供的投标产品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具有类似效力的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1、供应商具有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取消; 原公告内容与本公告内容不一致的,以本公告为准,其余内容不变。 | 其它补充事宜 | | 采购品目名称 | 货物 | 更正文件下载地址 | 附件 | 备注 | | PPP项目标识 | 否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