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标题:四川更正讯;巴中市通江县文化广播影视新闻出版局村文化室建设设施设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采购公告更正公告1月26日
免责申明:以下信息由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发布,信息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由采购人或代理机构负责。 《==招标投标法 第十五条 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在招标人委托的范围内办理招标事宜,并遵守本法关于招标人的规定。==来源:十环招标网==》
| 采购项目名称 | 四川省巴中市通江县文化广播影视新闻出版局村文化室建设设施设备采购项目 | 采购项目编号 | 5119212019000004 | 采购方式 | 公开招标 | 行政区划 | 四川省巴中市通江县 | 代理机构 | 通江县人民政府采购中心 | 代理机构联系人 | 严先生 | 代理机构地址 | 通江县人民政府采购中心(通江县高明新区红峰大厦1719室)。 《==招标投标法 第三十七条 一般招标项目可以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特殊招标项目可以由招标人直接确定。==来源:十环招标网==》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827-7230175 | 采 购 人 | 四川省巴中市通江县文化广播影视新闻出版局 | 采购人地址 | 通江县文化广播影视新闻出版局 | 采购人联系方式 | (0827)3105588 | 项目联系人 | 余女士 | 项目联系电话 | (0827)3105588 | 公告发布时间 | 2019-01-25 19:46 | 原公告发布时间 | 2019-01-10 11:10 | 原公告名称 | 通江县文化广播影视新闻出版局村文化室建设设施设备采购项目 | 原公告地址 | http://www.ccgp-sichuan.gov.cn/view/staticpags/shiji_gkzbcg/402886876830dbc8016835b024da0f99.html | 项目包个数 | 1 | 更正事项、内容 | 更正内容详见附件。 《==招标投标法 第54条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违反本法规定,与投标人就投标价格、投标方案等实质性内容进行谈判的,给予警告,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前款所列行为影响中标结果的,中标无效。==来源:十环招标网==》
| 其它补充事宜 | | 采购品目名称 | | 更正文件下载地址 | 附件 | 备注 | 本次对采购文件的修改内容不影响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编制,故本采购项目的开标时间不变(以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公告的时间为准)。 | PPP项目标识 | 否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