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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四川更正讯;达州市渠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定点招标租车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更正公告1月26日
免责申明:以下信息由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发布,信息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由采购人或代理机构负责。 《==招标投标法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招标投标活动,适用本法。==来源:十环招标网==》
| 采购项目名称 | 四川省达州市渠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定点招标租车 | 采购项目编号 | 5117252019000030 | 采购方式 | 竞争性谈判 | 行政区划 | 四川省达州市渠县 | 代理机构 | 渠县政府采购中心 | 代理机构联系人 | 宋先生 | 代理机构地址 | 渠县天星镇冠子路18号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818-7228806 | 采 购 人 | 四川省达州市渠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采购人地址 | 渠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采购人联系方式 | 0818-7212399 | 项目联系人 | 陈先生 | 项目联系电话 | 0818-7212399 | 公告发布时间 | 2019-01-25 15:37 | 原公告发布时间 | 2019-01-17 19:45 | 原公告名称 | 四川省达州市渠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定点招标租车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 原公告地址 | http://www.ccgp-sichuan.gov.cn/view/staticpags/shiji_jzxtpcg/40288687684a1c5a01685a8a896425f7.html | 项目包个数 | 1 | 更正事项、内容 | 招标文件中最高限价存在重大缺陷,中止本次采购活动,详见附件。 《==招标投标法 第二十七条 招标项目属于建设施工的,投标文件的内容应当包括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与主要技术人员的简历、业绩和拟用于完成招标项目的机械设备等。==来源:十环招标网==》
| 其它补充事宜 | 招标文件中最高限价存在重大缺陷,中止本次采购活动,详见附件。 《==招标投标法 第54条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投标人有前款所列行为尚未构成犯罪的,处中标项目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单位罚款数额百分之五以上至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来源:十环招标网==》
| 采购品目名称 | | 更正文件下载地址 | 附件 | 备注 | | PPP项目标识 | 否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