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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四川更正讯;内江市资中县水务局球溪河(资中段)河流生态修复技术服务采购项目公开招标采购公告更正公告1月26日
免责申明:以下信息由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发布,信息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由采购人或代理机构负责。 《==招标投标法 第三十条 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载明的项目实际情况,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的,应当在投标文件中载明。==来源:十环招标网==》
| 采购项目名称 | 四川省内江市资中县水务局球溪河(资中段)河流生态修复技术服务采购项目 | 采购项目编号 | 5110252019000018 | 采购方式 | 公开招标 | 行政区划 | 四川省内江市资中县 | 代理机构 | 鞍钢招标有限公司 | 代理机构联系人 | 邱世敏 | 代理机构地址 | 成都市金牛区沙湾路266号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28-87708849 | 采 购 人 | 四川省内江市资中县水务局 | 采购人地址 | 内江市资中县水务局 | 采购人联系方式 | 0832-5605502 | 项目联系人 | 熊先生 | 项目联系电话 | 028-87708796 | 公告发布时间 | 2019-01-25 15:07 | 原公告发布时间 | 2019-01-21 10:00 | 原公告名称 | 球溪河(资中段)河流生态修复技术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 原公告地址 | http://www.ccgp-sichuan.gov.cn/view/staticpags/shiji_gkzbcg/4028868768542c8c01685eed6dc713b1.html | 项目包个数 | 1 | 更正事项、内容 | 球溪河(资中段)河流生态修复技术服务采购项目更正公告各潜在供应商:我公司现对球溪河(资中段)河流生态修复技术服务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5110252019000018)的招标文件作如下更正:将招标文件第七章评标办法4.3.3综合评分明细表中的履约能力“投标人提供近三年(2016.1.1(含)以来类似项目合同(要求:单个项目合同签约金额为50万以上)的,每提供一个得2分,本项最高得14分。 《==招标投标法 第五十一条 招标人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对潜在投标人实行歧视待遇的,强制要求投标人组成联合体共同投标的,或者限制投标人之间竞争的,责令改正,可以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来源:十环招标网==》 (类似项目指水环境治理或水生态修复项目。 《==招标投标法 第四十八条 中标人应当就分包项目向招标人负责,接受分包的人就分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来源:十环招标网==》 需提供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修改为“投标人提供近三年(2016.1.1(含)以来类似项目合同的,每提供一个得2分,本项最高得14分。需提供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招标文件其余内容不变。上述更正,给各位带来不便,敬请谅解! 鞍钢招标有限公司 2019年1月25日 | 其它补充事宜 | 无 | 采购品目名称 | | 更正文件下载地址 | 附件 | 备注 | | PPP项目标识 | 否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