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标题:四川更正讯;宜宾市叙州区委宣传部全媒体中心融媒体平台建设采购项目公开招标采购公告更正公告2月12日
免责申明:以下信息由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发布,信息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由采购人或代理机构负责。 《==招标投标法 第三十二条 投标人不得与招标人串通投标,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的合法权益。==来源:十环招标网==》
| 采购项目名称 | 四川省宜宾市叙州区委宣传部全媒体中心融媒体平台建设采购项目 | 采购项目编号 | 5115212019000014 | 采购方式 | 公开招标 | 行政区划 | 四川省宜宾市叙州区 | 代理机构 | 四川融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代理机构联系人 | 龙先生 | 代理机构地址 | 宜宾市翠屏区岷江新区华富戎州兴城3栋2层13号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831-7193261 | 采 购 人 | 四川省宜宾市叙州区委宣传部 | 采购人地址 | 宜宾市叙州区英烈巷9号 | 采购人联系方式 | 18208257865 | 项目联系人 | 杨女士 | 项目联系电话 | 0831-7193259 | 公告发布时间 | 2019-02-03 11:14 | 原公告发布时间 | 2019-01-31 17:51 | 原公告名称 | 四川省宜宾市叙州区委宣传部全媒体中心融媒体平台建设采购项目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 原公告地址 | http://www.ccgp-sichuan.gov.cn/view/staticpags/shiji_gkzbcg/4028868768a1715b0168a32de5f10684.html | 项目包个数 | 1 | 更正事项、内容 | 原采购文件中第六章招标项目技术、服务、政府采购合同内容条款及其他商务要求内容有变,具体更正情况详见附件,其余内容不变。 《==招标投标法 第五十六条 评标委员会成员收受投标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的,评标委员会成员或者参加评标的有关工作人员向他人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以及与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的,给予警告,没收收受的财物,可以并处三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来源:十环招标网==》
| 其它补充事宜 | 无 | 采购品目名称 | 其他终端设备 | 更正文件下载地址 | 附件 | 备注 | 该项目已进行需求论证。 《==招标投标法 第十四条 从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业务的招标代理机构,其资格由国务院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认定。==来源:十环招标网==》 本采购文件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以公告形式发布。采购文件的更正、延期等事项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发布,不再以电话、传真等形式告知,请各供应商及时查阅网上公布的相关信息。 | PPP项目标识 | 否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