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标题:四川更正讯;达州市宣汉县第二人民医院血液透析机等设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采购公告更正公告2月16日
免责申明:以下信息由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发布,信息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由采购人或代理机构负责。 《==招标投标法 第四十四条 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务,遵守职业道德,对所提出的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来源:十环招标网==》
| 采购项目名称 | 四川省达州市宣汉县第二人民医院血液透析机等设备采购项目 | 采购项目编号 | 5117222019000031 | 采购方式 | 公开招标 | 行政区划 | 四川省达州市宣汉县 | 代理机构 | 四川众鑫铭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代理机构联系人 | 龙海波 | 代理机构地址 | 四川省成都市武侯新城管委会武青南路51号1栋6层613号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28-86651121 | 采 购 人 | 四川省达州市宣汉县第二人民医院 | 采购人地址 | 宣汉县南坝镇梁子街80号 | 采购人联系方式 | 0818-5522036 | 项目联系人 | 牟女士 | 项目联系电话 | 028-86651121 | 公告发布时间 | 2019-02-14 11:15 | 原公告发布时间 | 2019-02-12 13:30 | 原公告名称 | 宣汉县第二人民医院血液透析机等设备采购项目 | 原公告地址 | http://www.ccgp-sichuan.gov.cn/view/staticpags/shiji_gkzbcg/4028868768694fc001689d3bda5b38b5.html | 项目包个数 | 2 | 更正事项、内容 | 将原公告P45“8.1投标人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 《==招标投标法 第十二条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自行办理招标事宜的,应当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备案。==来源:十环招标网==》 (提供投标人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或上述检察机关网上平台查询下载的告知函,对查询告知函的真实性有异议的,可以进行验证。 《==招标投标法 第52条 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前款所列行为影响中标结果的,中标无效。==来源:十环招标网==》 )”现更正为“8.1投标人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 | 其它补充事宜 | | 采购品目名称 | 医用超声波仪器及设备 | 更正文件下载地址 | | 备注 | | PPP项目标识 | 否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