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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四川更正讯;成都市新津县统筹城乡和农业林业局农业科技成果展示转化示范项目设备采购(终止公告)公开招标结果公告更正公告2月16日
免责申明:以下信息由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发布,信息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由采购人或代理机构负责。 《==招标投标法 第五十三条 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单位罚款数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来源:十环招标网==》
| 采购项目名称 | 四川省成都市新津县统筹城乡和农业林业局农业科技成果展示转化示范项目设备采购(终止公告) | 采购项目编号 | 5101322019000019 | 采购方式 | 公开招标 | 行政区划 | 四川省成都市新津县 | 代理机构 | 四川天力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 代理机构联系人 | 杨女士、陈女士 | 代理机构地址 | 成都市金牛区九里堤南路93号6楼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28-87701706 | 采 购 人 | 四川省成都市新津县统筹城乡和农业林业局 | 采购人地址 | 新津县五津镇五津北路16号 | 采购人联系方式 | 028-82522165 | 项目联系人 | 杨女士、陈女士 | 项目联系电话 | 028-87701706 | 公告发布时间 | 2019-02-15 11:44 | 原公告发布时间 | 2018-12-26 16:06 | 原公告名称 | 四川省成都市新津县统筹城乡和农业林业局农业科技成果展示转化示范项目设备采购公开招标废标、流标公告 | 原公告地址 | http://www.ccgp-sichuan.gov.cn/view/staticpags/shiji_fblbgg/40288687679acae30167e885c4302915.html | 项目包个数 | 1 | 更正事项、内容 | 致各供应商:因本项目的项目业主发生变化,现终止该项目采购。 《==招标投标法 第五十八条 中标人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的,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转让给他人的,违反本法规定将中标项目的部分主体、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的,或者分包人再次分包的,转让、分包无效,处转让、分包项目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来源:十环招标网==》 由此给各供应商带来的不变,敬请谅解。 《==招标投标法 第七章 附则 第六十五条 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本法有关规定的,有权向招标人提出异议或者依法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来源:十环招标网==》
| 其它补充事宜 | | 采购品目名称 | 设施农业设备 | 更正文件下载地址 | 附件 | 备注 | | PPP项目标识 | 否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