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丰县2018年棚户区改造[一月]一期工程项目(女儿寨安置区)前期工作服务项目”项目概况及开标时间的更正2月20日 |
时间:2019-02-20 16:24 十环招标网 整理
作者:湖北政府采购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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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信息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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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咸丰县2018年棚户区改造[一月]一期工程项目(女儿寨安置区)前期工作服务项目”项目概况及开标时间的更正2月20日
关于“咸丰县2018年棚户区改造一期工程项目(女儿寨安置区)前期工作服务项目”项目概况及开标时间的更正各潜在投标人:咸丰县2018年棚户区改造一期工程项目(女儿寨安置区)前期工作服务项目招标文件中项目概况及开标时间作如下更正:1.项目概况:咸丰县2018年棚户区改造一期工程项目(女儿寨安置区)位于咸丰县绕城北线,规划用地面积2.8公顷,总建筑面积约73000平方米,修建安置房约400套、地下停车库、小区广场及其他相关公共设施。 《==招标投标法 第十二条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自行办理招标事宜的,应当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备案。==来源:十环招标网==》 更正为项目概况:咸丰县2018年棚户区改造一期工程项目(女儿寨安置区)位于咸丰县绕城北线,规划用地面积2.8公顷,修建安置房480套左右,住宅建筑面积约53000平方米,临街配套商铺面积约3000平方米,地下停车库、小区广场及其他公共设施符合相关要求。 《==招标投标法 第六十条 中标人不履行与招标人订立的合同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履约保证金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没有提交履约保证金的,应当对招标人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来源:十环招标网==》 2.原定开标时间为2019年2月28日上午9时止,地址:咸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评标室一(咸丰县楚蜀大道186号农业局三楼)。 更正为2019年3月 8 日上午9时止,地址:咸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评标室一(咸丰县楚蜀大道186号农业局三楼)。 其他内容不变。 湖北中天招标有限公司 2019年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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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项目 更正 咸丰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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