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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四川更正讯;宜宾市第二人民医院2019年度高速公路广告宣传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更正公告2月28日
免责申明:以下信息由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发布,信息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由采购人或代理机构负责。 《==招标投标法 第三十一条 两个以上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来源:十环招标网==》
| 采购项目名称 | 四川省宜宾市第二人民医院2019年度高速公路广告宣传服务采购项目 | 采购项目编号 | 5115012019000076 | 采购方式 | 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 行政区划 | 四川省宜宾市 | 代理机构 | 四川乾新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 代理机构联系人 | 胡强 | 代理机构地址 | 宜宾市翠屏区长江大道东段江源半岛9栋(商铺)2层6号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831-2339389、2200151 | 采 购 人 | 四川省宜宾市第二人民医院 | 采购人地址 | 宜宾市北大街96号 | 采购人联系方式 | 0831-8253769 | 项目联系人 | 胡强 | 项目联系电话 | 0831-2339389、2200151 | 公告发布时间 | 2019-02-25 17:09 | 原公告发布时间 | 2019-02-22 16:27 | 原公告名称 | 四川省宜宾市第二人民医院2019年度高速公路广告宣传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 原公告地址 | http://www.ccgp-sichuan.gov.cn/view/staticpags/shiji_jzxcscg/40288687690e4b98016913c969960d99.html | 项目包个数 | 1 | 更正事项、内容 | 原采购公告中:1、响应文件递交结束时间:2019-03-07 16:30。 《==招标投标法 第二十三条 招标人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至少十五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来源:十环招标网==》 现更正为:响应文件递交结束时间:2019-03-07 10:30。 《==招标投标法 第四十五条 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人应当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并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所有未中标的投标人。==来源:十环招标网==》 注:若采购公告中涉及到上述内容以更正后的内容为准。 | 其它补充事宜 | / | 采购品目名称 | 广告服务 | 更正文件下载地址 | 附件 | 备注 | 一、本项目采购预算为680000元,本项目最高限价人民币660000元。二、计划号:19030。三、监督部门:宜宾市财政局,监督电话:0831-8228012。我司已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采购文件的潜在供应商,请各报名供应商将更正公告打印后加盖单位公章回传至我司邮箱:scqxzbyb0831@qq.com ,如有疑问请咨询:联系人:邓艳丽;联系电话:0813-2200151。 | PPP项目标识 | 否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