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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四川更正讯;成都市彭州市城乡规划和建设局彭州市空间发展战略规划公开招标采购公告更正公告2月28日
免责申明:以下信息由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发布,信息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由采购人或代理机构负责。 《==招标投标法 第五十八条 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可以责令停业整顿;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来源:十环招标网==》
| 采购项目名称 | 四川省成都市彭州市城乡规划和建设局彭州市空间发展战略规划 | 采购项目编号 | 5101822019000025 | 采购方式 | 公开招标 | 行政区划 | 四川省成都市彭州市 | 代理机构 | 四川华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代理机构联系人 | 何先生 | 代理机构地址 | 成都市武侯区武侯新城管委会武侯大道顺江段77号汇点广场3幢8楼31号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28-86582286 | 采 购 人 | 四川省成都市彭州市城乡规划和建设局 | 采购人地址 | 彭州市金彭西路377号 | 采购人联系方式 | 028-86239086 | 项目联系人 | 宁老师 | 项目联系电话 | 028-86239086 | 公告发布时间 | 2019-02-27 14:34 | 原公告发布时间 | 2019-01-30 14:30 | 原公告名称 | 四川省成都市彭州市城乡规划和建设局彭州市空间发展战略规划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 原公告地址 | http://www.ccgp-sichuan.gov.cn/view/staticpags/shiji_gkzbcg/40288687686950b401689d6267f9471d.html | 项目包个数 | 1 | 更正事项、内容 | 1、原招标文件中 第一章 投标邀请中“七、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19年2月28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 《==招标投标法 第三十条 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载明的项目实际情况,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的,应当在投标文件中载明。==来源:十环招标网==》 现更正为“七、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19年3月1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 《==招标投标法 第三十一条 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来源:十环招标网==》 2、原招标文件中 第二章 一、投标人须知附表中第5项第2条中 “交款截止时间:2019年2月27日12时00分(投标保证金的交纳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现更正为“交款截止时间:2019年2月28日12时00分(投标保证金的交纳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3、原招标文件中 第二章 一、投标人须知附表中第5项第2条中 “保函原件应在2019年2月27日12时00分之前现场送达四川华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019年2月27日12时00分之后送达的保函将被拒绝接收”。现更正为“保函原件应在2019年2月28日12时00分之前现场送达四川华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019年2月28日12时00分之后送达的保函将被拒绝接收”。 4、其余事项不变。 | 其它补充事宜 | 以本次上传附件为准。 | 采购品目名称 | 城市规划和设计服务 | 更正文件下载地址 | 附件 | 备注 | 1、本项目采购预算260万元,最高限价260万元。2、财政局监督电话:成都市彭州市财政局:028-83888323 3、项目编号:2019-01-15 | PPP项目标识 | 否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