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标题:四川更正讯;广安市交通运输局镇巴(川陕界)至广安高速公路通江至广安段PPP咨询服务机构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更正公告2月28日
免责申明:以下信息由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发布,信息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由采购人或代理机构负责。 《==招标投标法 第四十六条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来源:十环招标网==》
| 采购项目名称 | 四川省广安市交通运输局镇巴(川陕界)至广安高速公路通江至广安段PPP咨询服务机构采购项目 | 采购项目编号 | 5116012019000044 | 采购方式 | 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 行政区划 | 四川省广安市 | 代理机构 | 四川公众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 代理机构联系人 | 王磊 | 代理机构地址 | 成都市高新区府城大道西段399号天府新谷6号楼9楼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18980091945 | 采 购 人 | 四川省广安市交通运输局 | 采购人地址 | 广安市金安大道上段 | 采购人联系方式 | 0826-2331423 | 项目联系人 | 黄博/黄永虎 | 项目联系电话 | 15308051959/18190904608 | 公告发布时间 | 2019-02-27 17:54 | 原公告发布时间 | 2019-02-26 11:30 | 原公告名称 | 四川省广安市交通运输局镇巴(川陕界)至广安高速公路通江至广安段PPP咨询服务机构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 原公告地址 | http://www.ccgp-sichuan.gov.cn/view/staticpags/shiji_jzxcscg/4028868769278ea101692822bbd0021a.html | 项目包个数 | 1 | 更正事项、内容 | 更正内容:1.原磋商文件项目名称“广安市交通运输局镇巴(川陕界)至广安高速公路通江至广安段PPP咨询服务机构采购项目”更正为“广安市交通运输局镇巴(川陕界)至广安高速公路PPP咨询服务机构采购项目”。 《==招标投标法 第五十七条 招标人在评标委员会依法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以外确定中标人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在所有投标被评标委员会否决后自行确定中标人的,中标无效。责令改正,可以处中标项目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来源:十环招标网==》 2.其他不变。 《==招标投标法 第十九条 招标项目需要划分标段、确定工期的,招标人应当合理划分标段、确定工期,并在招标文件中载明。==来源:十环招标网==》
| 其它补充事宜 | | 采购品目名称 | 其他工程咨询管理服务 | 更正文件下载地址 | 附件 | 备注 | 1.本项目采购预算及最高限价为:人民币119.5万元;2.本项目已进行需求论证;3.本项目监督投诉单位:广安市财政局,联系电话:0826-2333405。4.本项目备案计划号:201970170100070。 | PPP项目标识 | 否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