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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四川更正讯;内江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实验(训)基本设施公开招标采购公告更正公告2月28日
免责申明:以下信息由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发布,信息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由采购人或代理机构负责。 《==招标投标法 第三条(二)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家融资的项目;==来源:十环招标网==》
| 采购项目名称 | 四川省内江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实验(训)基本设施 | 采购项目编号 | 5110012019000032 | 采购方式 | 公开招标 | 行政区划 | 四川省内江市 | 代理机构 | 内江市政府采购中心 | 代理机构联系人 | 刘老师 | 代理机构地址 | 内江市东兴区川南电商中心主楼三楼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832-2263953 | 采 购 人 | 四川省内江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 采购人地址 | 内江市东兴区星桥街 | 采购人联系方式 | 0832- 2210030 | 项目联系人 | 夏老师 | 项目联系电话 | 0832- 2210030 | 公告发布时间 | 2019-02-25 17:46 | 原公告发布时间 | 2019-02-01 16:54 | 原公告名称 | 内江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实验(训)基本设施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 原公告地址 | http://www.ccgp-sichuan.gov.cn/view/staticpags/shiji_gkzbcg/4028868768a170820168a2a3a2ad03fe.html | 项目包个数 | 3 | 更正事项、内容 | 因报名人数不足三家,报名截止时间更正为“2019年3月6日17时00分”,开标时间更正为“2019年3月14日10时00分”;招标文件第一章投标邀请 “二、招标项目:实验(训)基本设施,共1包。 《==招标投标法 第十九条 国家对招标项目的技术、标准有规定的,招标人应当按照其规定在招标文件中提出相应要求。==来源:十环招标网==》 ”一行更正为“实验(训)基本设施,共3包。 《==招标投标法 第四十八条 中标人按照合同约定或者经招标人同意,可以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完成。接受分包的人应当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并不得再次分包。==来源:十环招标网==》 ” | 其它补充事宜 | 无 | 采购品目名称 | | 更正文件下载地址 | 附件 | 备注 | | PPP项目标识 | 否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