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标题:四川更正讯;绵阳市游仙区人民法院“执法执勤用车及执行指挥车”项目(第二次)公开招标采购公告更正公告2月28日
免责申明:以下信息由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发布,信息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由采购人或代理机构负责。 《==招标投标法 第四十八条 中标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中标项目。中标人不得向他人转让中标项目,也不得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向他人转让。==来源:十环招标网==》
| 采购项目名称 | 四川省绵阳市游仙区人民法院“执法执勤用车及执行指挥车”项目(第二次) | 采购项目编号 | 5107042019000020 | 采购方式 | 公开招标 | 行政区划 | 四川省绵阳市游仙区 | 代理机构 | 绵阳市游仙区政府采购中心 | 代理机构联系人 | 谭女士等 | 代理机构地址 | 绵阳市游仙区人民政府采购中心(绵阳市游仙经济开发区南区(五里梁)东山大道南段6号四楼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交易受理股(网上注册、文件下载、保证金交纳咨询、网上报名、保证金退还):0816-5037276谭女士 交易组织股(采购文件编制):0816-5037275 叶女士 交易评审股(发布项目结果公告;发放中标、成交结果通知书):0816-5037276 任女士 | 采 购 人 | 四川省绵阳市游仙区人民法院 | 采购人地址 | 绵阳市游仙区游仙路188号 | 采购人联系方式 | 13908115686 | 项目联系人 | 刘先生 | 项目联系电话 | 13908115686 | 公告发布时间 | 2019-02-26 15:25 | 原公告发布时间 | 2019-02-14 14:17 | 原公告名称 | 绵阳市游仙区人民法院“执法执勤用车及执行指挥车”项目(第二次)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 原公告地址 | http://www.ccgp-sichuan.gov.cn/view/staticpags/shiji_gkzbcg/4028868768dfea4c0168ea9a03bd07ef.html | 项目包个数 | 2 | 更正事项、内容 | 各潜在投标人:绵阳市游仙区人民法院“执法执勤用车及执行指挥车” (第二次)采购项目(采购编号:绵游政采再招(2019)01号)更正如下:一、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的第一项投标人须知附表中第12项投标有效期修改为 “90日历天(投标有效期从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算。 《==招标投标法 第十四条 招标代理机构与行政机关和其他国家机关不得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益关系。==来源:十环招标网==》 有效期短于该规定期限的投标无效)”二、原定开标时间不变。 《==招标投标法 第十九条 招标项目需要划分标段、确定工期的,招标人应当合理划分标段、确定工期,并在招标文件中载明。==来源:十环招标网==》 给您带来的不便深表歉意。 | 其它补充事宜 | | 采购品目名称 | | 更正文件下载地址 | 附件 | 备注 | | PPP项目标识 | 否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