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标题:四川更正讯;成都市简阳市人民医院餐饮管理服务和大宗食材配送采购项目(第二次)公开招标采购公告更正公告2月28日
免责申明:以下信息由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发布,信息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由采购人或代理机构负责。 《==招标投标法 第三十二条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报价,不得排挤其他投标人的公平竞争,损害招标人或者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来源:十环招标网==》
| 采购项目名称 | 四川省成都市简阳市人民医院餐饮管理服务和大宗食材配送采购项目(第二次) | 采购项目编号 | 5120812019000056 | 采购方式 | 公开招标 | 行政区划 | 四川省成都市简阳市 | 代理机构 | 四川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 代理机构联系人 | 陈雨霏 | 代理机构地址 | 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大道中段800号天府四街66号航兴国际广场1号楼17层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28-87797837 | 采 购 人 | 四川省成都市简阳市人民医院 | 采购人地址 | 四川省简阳市医院路 | 采购人联系方式 | 028-27238102 | 项目联系人 | 高先生、曾女士 | 项目联系电话 | 028-87797107,13111881710 | 公告发布时间 | 2019-02-27 16:23 | 原公告发布时间 | 2019-02-22 17:30 | 原公告名称 | 四川省成都市简阳市人民医院餐饮管理服务和大宗食材配送采购项目(第二次)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 原公告地址 | http://www.ccgp-sichuan.gov.cn/view/staticpags/shiji_gkzbcg/40288687690e4b9801690f0247490286.html | 项目包个数 | 1 | 更正事项、内容 | 更正内容:一、原:招标文件中:1.“第五章 投标人应当提供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3、具备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证明材料。 《==招标投标法 第五条 招标投标活动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来源:十环招标网==》 {注:提供2016或2017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包含审计报告和审计报告中所涉及的财务报表和报表附注)}”2. “第六章 招标项目技术、服务、政府采购合同内容条款及其他商务要求:简阳市人民医院位于简阳市简城镇医院路180号,现有在职员工2400余人,采购人位于新住院大楼1楼和教学公寓2楼的职工食堂,供职工内部用餐,不对外营业。 《==招标投标法 第十二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强制其委托招标代理机构办理招标事宜。==来源:十环招标网==》 现就食堂餐饮管理服务和大宗食材配送面向社会公开招标。二、变更为:1、“第五章 投标人应当提供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3、具备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证明材料。{注:①提供2017或2018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包含审计报告和审计报告中所涉及的财务报表和报表附注) ②供应商注册时间截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不足一年的,也可提供在工商备案的公司章程(复印件)。}”2、“第六章 招标项目技术、服务、政府采购合同内容条款及其他商务要求: 简阳市人民医院位于简阳市简城镇医院路180号,现有在职员工2400余人,采购人位于新住院大楼1楼和教学公寓2楼的职工食堂,供职工内部用餐,不对外营业。现就食堂餐饮管理服务面向社会公开招标。”三、其余不变。 | 其它补充事宜 | | 采购品目名称 | 其他服务 | 更正文件下载地址 | 附件 | 备注 | 监督管理办公室:简阳市财政局联系电话:028-27224330计划号:(2018)1146号 | PPP项目标识 | 否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