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标题:四川更正讯;眉山市仁寿县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办公室仁寿县板桥乡群力村等200个村(社区)垃圾分类采购三轮车项目(第二次)公开招标采购公告更正公告3月3日
免责申明:以下信息由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发布,信息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由采购人或代理机构负责。 《==招标投标法 第三十一条 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能力;国家有关规定或者招标文件对投标人资格条件有规定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规定的相应资格条件。==来源:十环招标网==》
| 采购项目名称 | 四川省眉山市仁寿县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办公室仁寿县板桥乡群力村等200个村(社区)垃圾分类采购三轮车项目(第二次) | 采购项目编号 | 5114212019000117 | 采购方式 | 公开招标 | 行政区划 | 四川省眉山市仁寿县 | 代理机构 | 四川省君唯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代理机构联系人 | 徐女士 | 代理机构地址 | 仁寿县网贸港对面时代茗城后门南新街186号(新华保险隔壁)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18502810507 | 采 购 人 | 四川省眉山市仁寿县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办公室 | 采购人地址 | 仁寿县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办公室 | 采购人联系方式 | 13890384478 | 项目联系人 | 刘先生 | 项目联系电话 | 13890384478 | 公告发布时间 | 2019-03-01 17:19 | 原公告发布时间 | 2019-02-27 14:30 | 原公告名称 | 四川省眉山市仁寿县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办公室仁寿县板桥乡群力村等200个村(社区)垃圾分类采购三轮车项目(第二次)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 原公告地址 | http://www.ccgp-sichuan.gov.cn/view/staticpags/shiji_gkzbcg/402886876927898701692cf7a2a40988.html | 项目包个数 | 1 | 更正事项、内容 | 据项目实际需求,“仁寿县板桥乡群力村等200个村(社区)垃圾分类采购三轮车项目,项目编号:SCJWY-2019-MS021号/5114212019000117”项目对以下内容特此更正: 更正事项1:本项目特殊资格性条件:“1、须具备三轮摩托车生产能力,需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招标投标法 第五十一条 招标人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对潜在投标人实行歧视待遇的,强制要求投标人组成联合体共同投标的,或者限制投标人之间竞争的,责令改正,可以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来源:十环招标网==》 更正为“1、须具备三轮汽油摩托车生产资格和提供参与本次投标产品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资料并与之对应的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车辆一致性证书”。 《==招标投标法 第五十九条 招标人与中标人不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合同的,或者招标人、中标人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的,责令改正;可以处中标项目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来源:十环招标网==》 更正事项2:招标文件第六章招标项目技术、商务及其他要求中第六点其他要求中“1、投标供应商在中标后,须为所有车辆办理本地上牌所有手续,由中标人承担车辆1年保险及上牌所需费用”更正为“1、所有车辆须保证能在仁寿县境内上户,由中标人全权负责配合实施,上户费用由业主另行支付,合计第一年的保险费用及上户费用不得超出1300元/辆,否则采购人有权拒绝支付任何费用。此条为实质性要求,投标人须据实响应”。 其余事项不变,一切以更正后的文件为准。 | 其它补充事宜 | / | 采购品目名称 | 货物 | 更正文件下载地址 | 附件 | 备注 | 1.监督管理办公室:仁寿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股,联系电话:028-3622-1333、地址:眉山市仁寿县文林镇金马路128号;2.计划号:仁财采分(2019)037号; | PPP项目标识 | 否 | |